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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8篇

振兴乡镇 时间:2023-06-27 11:45:06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8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摘要:社会组织是我国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在国家政策层面获得了高度承认,但学术界对此关注较少,尤其是有关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型村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8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8篇

篇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要:社会组织是我国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在国家政策层面获得了高度承认,但学术界对此关注较少,尤其是有关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型村庄乡村振兴的研究相对薄弱。因此,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何以可能和何以可为?”作为主要的问题意识来源,以一个西部留守型村庄为典型案例,基于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运用案例分析和田野调查的方法,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和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留守型村庄乡村振兴的现实境遇、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可行路径等内容展开系统研究。研究表明:第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具有高度的内在逻辑,能够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第二,大多数留守型村庄面临着一系列发展困境,比如,在产业兴旺方面面临产业结构单一、人才紧缺等问题,在生态宜居方面面临环保观念薄弱、主体相对弱化等问题,在乡风文明方面面临彩礼较重、家庭纠纷频发等问题,在治理有效方面面临治理难度较大、农民的社会知觉不足等问题,在生活富裕方面面临收入单一、“因病致贫”现象频发等问题,这既给乡村振兴造成了严重挑战,也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可能空间;第三,调研地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四点典型经验:( 1 )积极培育村庄产业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留守经济”和特色产业;( 2 )鼓励社会工作机构对接村庄治理,从而有效服务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3 )充分发挥妇联的引领作用,重视留守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正向价值;( 4 )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探索“一元多核”、“三治并进”的治理模式。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社会组织;留守型村庄;乡村治理;社会资本理论中图分类号:

 C36 ; C912.8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7535 ( 2020 )

 01-0017-18DOl:10.11965/xbew20200102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现状、经验及路径研究—— — 以一个西部留守型村庄为例萧子扬(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193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第 35 卷第 1 期2020 年 2 月Vol.35 No.1Feb.202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3ASH007 );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委托项目( TC190F4WF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 2018TC035 )作者简介:萧子扬,博士研究生( E-mail :

 xiaoziyang1997@163.com )17

 一、问题提出“要完成乡村振兴这个宏大战略,需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 [1] 。

 事实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和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总抓手,本质上是一项高度复杂、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能仅依赖于单一主体的参与,而必须倡导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合作 [2] 。

 其中,社会组织作为具有高度社会属性的多元主体之一,是乡村振兴社会参与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能够在组织引领、资源配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3] 。

 基于此, 2018 年和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要“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要把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4] 。

 同时,《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更是明确规定,“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 [5] 。

 此外,习近平也多次强调,“社会组织既是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解决我国新时代主要社会矛盾的有生力量……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国内经济社会建设” [6] 。

 可见,社会组织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一股重要力量,其地位和作用在公共政策层面获得了较为普遍的承认。

 然而正如有学者所言,“公共政策执行过程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延续’,也是公共政策达到预期功效、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所在” [7] 。

 因此,需要同时关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依据和实际执行等不同层面的情况,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结合公共政策的实际执行层面来探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议题显得更为重要。结合既有研究来看, 学术界关于社会组织和乡村振兴的研究已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累,普遍承认国家、市场和社会是实施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三大主体,因而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多元主体参与的机制研究。

 其一,在国家层面,大多数研究者强调政府在乡村振兴进程当中承担着“总指挥”的角色、具有统筹全局的作用,因而需要激活政府的内在潜能以实现“优势治理” [8] 。

 同时,也有研究者认为,在发挥政府(尤其是县级政权)的主导作用时,应当规避其全能运行倾向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9] ;其二,在市场层面,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研究者重点探讨的内容,侧重强调二者作为市场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农村产业兴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致认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完善农业结构、促进乡村振兴的微观基础和重要保障 [10] ,需要按照“贯彻改革、激活要素、激活主体、激活市场”的要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积极总结“小农户生产扶贫”等有效经验,尝试反贫困治理创新 [11] ;第三,在社会层面,涉及农民、乡村精英、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但大多数侧重探讨农民主体性、新乡贤等议题。

 比如,有研究者梳理了农民主体性的内涵、特征和激活路径,并认为激活农民主体性是最为关键的策略 [12] 。

 同时,也有研究者分析了新乡贤在乡村振兴当中的角色和作用,并强调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是后乡土中国社会知觉 ① 的一个重要表征 [13] 。

 可见,学术界在探讨乡村振兴的多元参与主体时侧重于国家和市场层面的探讨,而对社会层面的关注度不足,尤其是对社会组织参18

 与乡村振兴的议题较为忽视。同时,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这一具体领域来看,目前仅有部分研究者采取宏观分析策略进行了初步探讨,涉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理论依据、主要作用、发展路径等内容。具体如下:其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理论依据较为多元,主要涉及结构功能理论、资源依赖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其二,绝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社会组织是农村社会基础的网络面向,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和坚实堡垒,因而需要及时探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创新机制和培育路径;其三,部分研究者结合乡村振兴的具体领域(如乡村文化振兴)或者社会组织的具体类型(如社会工作机构)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议题进行了探讨 [14-15] 。综上所述,第一,学术界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关注度较为不足;第二,研究处于较为初步的理论探讨和政策分析阶段, 尚未有在运用社会资本理论等视角的同时专门基于田野调查而展开的实证研究;第三,对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型村庄和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研究较为薄弱。

 事实上,深度贫困地区大多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于一体,主要位于我国的中西部,拥有大量留守型村庄,面临着贫困人口多、发展滞后等问题,这使得以留守型村庄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为一场“硬战中的硬战”,需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等力量“万众一心、攻坚克难”,从而“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打赢脱贫攻坚战” [16] 。因此,“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何以可能和何以可为? ”构成了笔者最初的问题意识来源。基于此,本文尝试探讨以下问题:第一,何谓社会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 包括哪些主要类型和服务领域? 第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哪些理论契合和内在逻辑? 第三,留守型村庄面临哪些乡村振兴困境? 这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何种可能空间? 第四,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进程当中具有哪些典型经验? 应当采取何种可行路径?二、分析框架和案例选择(一)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和服务领域所谓“社会组织”,也被称为“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等,它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团体,是在社会转型过程当中由不同社会阶层的公民自发成立的,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等特征 [17]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社会组织得以迅速发展,而且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社会组织也获得了相应发展,呈现出发展迅猛、活动多元、类型多样的特征。

 因此,为有效了解和把握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应当及时探讨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和服务领域。目前,学术界有关社会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的类型学划分尚未统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远离国家和市场的外延部分,主要包括社区基层组织、农村专业协会、工商注册非营利组织等。

 狭义的社会组织则主要指民间组织,包括根据现行法规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同时,对于农村社会组织的类型学划分,大多数学者主要结合服务主体、服务领域、服务类型等维度着手进行探讨。

 从服务主体来19

 看,主要包括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草根组织等类型。

 从服务领域来看,主要包括文化体育组织、扶贫慈善组织、专业协会、环保生态组织、医疗卫生组织、女性团体、家族团体等类型。

 此外,从服务类型来看,主要涉及公益服务、知识普及、宣传教育、经济互益、维权、特殊群体服务等类型,而且结合现实发展情况来看,农村经济互益类、维权类、特殊群体服务类的社会组织较为缺乏 [18] 。

 同时,有学者提出,“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激活不同类型社会组织活力,促进其有效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应处理好传统社会组织与现代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发展型社会组织与保护型社会组织的关系 ...... ” [19] 。

 可见,关注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协调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组织的关系是保证社会组织有效参与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前提。

 因此,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深入分析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能够使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服务领域有更为明确的划分。第一,文化体育组织和家族团体主要能够服务于乡风文明目标。事实上,丰富农村文化体育生活、形塑良好家风是有效推动农村乡风文明目标发展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一方面,农村文化体育组织旨在开展贴近农村生产生活、符合农民现实需求的文化体育活动,有助于提升农民文化水平、丰富农民精神世界,从而形塑文明乡风。

 另一方面,家族团体延续了“乡土中国”的重要传统,是依托于血缘、地缘和祠堂文化等要素而得以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村庄老人协会、红白喜事会等类型。由于家族文化是一种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能够形成具有“礼治”特征的乡村治理模式,提倡守望相助的乡村互助精神,强调“尊祖敬宗睦族”的团体意识,从而为农村家庭发展和乡村建设提供有效的价值规范和道德引领。第二,扶贫慈善组织主要能够助推农村生活富裕和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

 扶贫慈善组织是参与乡村振兴和实现“扶贫济困”目标的生力军之一,旨在通过社会救济、慈善帮扶等组织化形式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改善农民日常生活状态,从而促使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可见,扶贫慈善组织的直接目的在于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实现生活富裕目标,而终极目的在于避免因贫困问题而导致乡村治理危机的出现,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与稳定,从而促使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第三,各类专业协会旨在推动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目标的发展。

 它是指以农牧渔业等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专业经济活动为纽带,由相关从业者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会员制组织。

 例如生产合作社、养殖协会等,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升农村生活富裕程度。

 其中,就产业兴旺目标而言,专业协会能够在技术指导、产业引领、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使农村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进而保证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目标的实现。第四,环保生态组织能够有效助推农村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等目标的发展。

 农村环保生态组织主要通过执行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理念、营造良好的生态治理氛围等具有组织化特色的形式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事实上,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是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因而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20

 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观,从而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序发展。

 可见,农村环保生态组织的直接目的在于推动生态宜居目标的实现,终极目的在于实现治理有效目标。第五,医疗卫生组织主要服务于治理有效等目标。

 培育和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组织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的重要枢纽,能够在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提供较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发挥关键效用,有助于缓解农村“因病致贫”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从而促使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第六,女性团体主要参与农村乡风文明、生活富裕、治理有效等领域的活动。

 事实上,留守妇女和女性团体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有效实现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等战略目标的重要力量,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者,和乡村柔性治理存在高度契合。

 比如,留守妇女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当中,并具有独特的女性优势,因而是乡村振兴的一股重要力量,需要进一步探索女性团体引领农村妇女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路径,从而有效实现乡风文明、生活...

篇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面临 的困境

 及对策建议思考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需要全社会各种力量和主体参与,在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背景下,它作为实施乡村战略多元化架构中的重要一极,既具有自身独特优势,又面临现实困境,探析参与可行性路径,有利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需要社会多元力量的共同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指出: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责任;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根据民政部 XX 年民政事业发展公报,截至 XX 年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量为 X 万个,其中社会团体 X 个、基金会 X

 个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X 个,与 XX 年相比增长了 X 万个,增速为 X%。处于政府、市场之外的“社会”重要构成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既具有弥补性优势,也面临现实性困难,探寻其参与实施乡村振兴现实路径,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组织以提供社会服务为宗旨,有别于政府组织与营利组织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的正式或准组织性的组织。通常包括各种会员制组织的社会团体,如学会、商会、研究会、协会、联合会、促进会等;还有非会员制组织的不同类型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等公益性服务实体及其所谓的草根(社区)组织。

 社会组织的基础功能是依据自身理念和条件,广泛吸引、集聚各种社会资源为一定对象提供服务,它既不同于政府服务“法定性”,也不同于企业服务“交易性”,而具有选择性、非营利和民间性,使它在服务弱势群体、发动乡民参与、探索模式项目和参与协商治理上,具有政府和企业难以发挥的作用和特性。

 (一)弥补政府调节的局限性

 政府在乡村振兴进程当中统筹全局,扮演“总指挥”角色,也是乡村振兴战略最主要实施者,但也要规避其全能运行倾向所形成的负面影响。“政府自上而下主导、单方供给公共服务”的模式,致使公共服务出现总量不足、结构失衡,而这与受信息不对称、监督机制不健全、致贫因素复杂等密切相关,单一供给模式无法适应乡村振兴和农村治理多元化需要。社会组织基于中立性和公益性,能够动员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补充财政紧张和公权供给不足,同时吸纳社会精英和专业人员,丰富乡村振兴需要和最稀缺社会资源,避免烦琐中间环节,为“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直接提供具体或针对性支持和服务。

 (二)弥补市场的机制缺陷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往往通过非人格化的价格信号,引导不同主体在谋取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导致经济发展落后、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信息透明度低的广大农村地区吸引助农扶贫资源困难,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上存在短板。社会组织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补充,基于自身的价值追求和鲜明特色,更加注重社会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公平

 性,能够引导、吸纳、汇集社会资源向乡村流动转移,弥补市场供给服务的不足,不断满足乡村振兴的多样化需求。

 (三)具有自身独特价值和特殊优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社会组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全方位参与新时代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强调:“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在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具有独特价值和特殊优势,能够广泛吸纳资源、提供专业服务、辅助弱势群体、动员乡民参与、实施项目支持和参与乡村治理,弥补“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困境 社会组织已遍布并活跃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致使其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面临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律地位和保障依然缺位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管理依据,主要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还有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组织运行及发展的合法性问题。但由于没有制定专门的“社会组织法”,其地位缺乏法律规定和保障,参与公共服务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缺少具体规定。在缺乏相关法律供给背景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角色与地位、权利与义务依然含糊,导致其在实践中站不稳脚、找不到座、定不好位,主动性、创新性薄弱。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在立法层面,明晰社会組织的法律地位、主体资格、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并明确其参与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形式路径,具有客观性和迫切性。

 (二)公信力及其能力有待加强

 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既包括自身的信用水平,即获得政府、公众信任和支持的能力,也包括政府和公众的信任程度。由于缺乏独立的法律地位、自身运行不规范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从而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我国社会组织起步晚、进程慢,参与乡村建设的本土化经验实践有限,自身运行的经费资金不足、资源动员不够、管理运行不畅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实施的范围和深度。新时代的我国社会组织进入发展快车道,政

 府应当针对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的组织规模小、经费来源少、物力资源缺和人力资本匮乏等问题,积极给予政策、资金、人力、项目和管理等方面的引导和支持,助力和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全面提升其公共服务供给和参与乡村振兴能力。

 (三)资源与专业人才相对薄弱

 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从吸纳社会资源、补充公共服务、推动农村治理和搭建沟通桥梁,都离不开资源资金的保障与专业人员的指导。当前,众多社会组织动员资源缺乏、筹资能力薄弱、专业人才不足和管理水平不强。如不少社会组织的活动经费,就多源于政府财政拨款、补贴以及项目经费,会费占比也不高,内部无法实现自给自足,外部也无法掌控资源,致使其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服务能力不足。社会组织基于非营利性和自主性,借助项目平台,实施资金无偿投入,由于投入产出机制的缺失,也影响后续资金的积聚。同时,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离不开专业人才和社会精英的组织实施。基于公共性和服务性,社会组织吸引吸纳专业人才与社会精英,多基于个体的公益意识和道德水平,同时经费资金短缺,影响了自身人力资源建设,也必然制约其参与乡村振兴实践能力。

 三、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

 社会组织应当从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目标着手,针对当下的现实困境,积极探寻参与的可行性路径,以助力乡村社会全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一)推进社会组织的立法工作

 良好制度环境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参与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要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创新社会治理”要求,修正管控型立法理念,尽快启动“社会组织法”及其参与公共服务的立法工作,明确社会组织的性质、地位、责任、义务及其治理结构、登记监管和准入制度等,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参与公共服务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加快修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适应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梳理社会组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调整冲突条款,完善制度机制,逐步构建协调统一、内容完备的法治体系。当下,发挥地方立法优势,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根据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制定地方性的法规。

 (二)强化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

 良好服务能力是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柱。首先要加强社会组织机构建设。以组织章程为核心,健全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明晰内部

 管理制度规范,强化运行和监督机制,确保社会组织的有效运转和发挥功能。其次要注重专业人才的吸纳。通过多种形式,采用优惠待遇,加大专业人才、学者教授和社会精英的引入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现有专兼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思想、业务和服务素质,全方位优化自身组织人力资源架构。最后要完善内部考核与激励机制。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是保证有效管理的关键,坚持评价取向与发展取向相结合,构建与全体成员需求契合的激励政策,增强公益理念和服务意识。

 (三)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高效公共服务水平是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只有丰富资源来源,才能确保高效服务。社会组织提升参与乡村振兴的质量水平,要积极寻求政府的资源支持,如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提供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等;要加强与企业合作,利用企业捐赠、资金辅助、物质帮助等各种形式,获取资源资金支持;要注重吸纳社会精英参与,如私人捐助、提供服务和名人效应等,吸引社会各界的人力物力;要精心打造品牌项目,这有利于自身知名度、公信力提高,有助于获得社会社会各界捐助和筹措资金;要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可通过添置增值性资产、基金保值增值、规范非营利性服务收费等各种途径和形式,持续提

 高创造资金能力,不断拓宽经济资源,壮大参与乡村振兴实力。

篇三: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号:

 C93 密级:

 公开编号:222017972桂林理工大学硕 硕 士 士 研 研 究 究 生 生 学 学 位 位 论 论 文专 (专 业 业 学 学 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 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问题探究— 以广东揭阳市为例Inquiry into the Participation of rural socialorganizations in rural govern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of RuralRevitalization----Taking Jieyang,Guangdong asan example学位类别 公共管理硕士研 研 究 究 生 吴晓丰 学 号 222017972研究方向 行政管理导 师 岳雪莲 职 称 副教授企业导师 职 称9 2019 年 年 2 12 月 5 25 日

 Inquiry into the Participation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in rural govern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RuralRevitalization----Taking Jieyang, Guangdong asan exampleMajor:Master of PublicAdministrationDirection of Study: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Graduate Student:

 Wu XiaofengSupervisor:

 Prof. Yue Xuelian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eptember,2018 to October,2019

 1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新时代发展好农村的重要指导方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就是要举全国之力,把各关键措施推向各地、各农村,集中力量解决近几年来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其中农村治理体制和体系的不完善便是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具备响应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作用的社会组织能为解决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起到一定促进作用。社会组织可以在动力、资金和氛围上为乡村治理提供帮助。近年来,揭阳市农村社会组织在全市各方的共同支持下,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农村社会组织起步慢,政府与社会组织在许多方面依然存在一定问题。因此,对揭阳市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现状进行梳理和研究,找出其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尤为重要。为研究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情况,本文首先介绍社会组织、基层治理等概念及理论知识。本文以揭阳市的乡镇作为调查研究对象,实地走访了一些农村社会组织,了解社会组织相关情况,并阅读和翻阅了相关文献素材,进一步了解揭阳市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发现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政府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配套不到位;二是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不足;三是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方式的仍未能及时转变;四是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效果不明显;五是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途径制度不完善;六是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受隐性干预严重。其次,在内外因素影响及权力冲突三个层面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地分析,最后,针对这些原因,结合揭阳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扶持配套体系;二是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建设;三是培育和完善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规范和监管;五是简政放权,减少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隐性干预。关键词:农村社会组织,乡村治理,对策建议

 2AbstractThe report of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utsforward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which is an important guideline for the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 in the new era.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whole country and push the keymeasures to all parts of the country,which concentrating on solving the bottleneckproblems that have constrained rural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the imperfection of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rural development.Socialorganizations with the function of responding to the shift of social governance focusto the grassroots can play a certain role in solving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ruralgovernance.Social organizations can help rural governance in terms of motivation,capital and atmosphere.In recent years,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Jieyang City have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in participating in grassroots governance with the supportof all parties in the city.However,due to the slow start of rural socialorganizations,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many aspects between the governmentand social organizations.Therefore,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sort out and study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rural governance inJieyang City,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asons, and put forward practical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I n order to study the participation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ruralgovernance,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concepts and theoretical knowledge of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grassroots governance.This paper takes the towns in JieyangCity as the research object,visits some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on thespot,understands the relevant situ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reads and reviews therelevant literature materials, further understa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rural governance in Jieyang City,and findsthat the main problems mainly concentrate on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First,thegovernment participates in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Second, the ability of rural social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 governance is inadequate;third,the content of rural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 governance is incorrect;fourth,the effect of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 governance is not obvious; fifth, theway and system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 governance is notperfect;sixth,rural 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governancerecessive dry.Secondly,the problems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ruralgovernance are analyzed from three aspects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and powerconflict. Finally, in view of these reasons and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Jieyang City, the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first,to establish andimprove the supporting system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ruralgovernance; second, to strengthen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ng in ruralgovernance.The third is to cultivate and improve the social environment for rural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 governance;the fourth is to strengthen the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the process ofrural governance;the fifth is to simplify government and decentralize power, andreduce the implicit intervention of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participate in ruralgovernance.Key words: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 rural governance, countermeasures andsuggestions

 I目录第 1 章 绪论.......................................................................................................................................1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1.1.1 研究背景..........................................................................................................................11.1.2 研究意义..........................................................................................................................21.2 国内外研究现状...................................................................................................................31.2.1 国内研究现状..................................................................................................................31.2.2 国外研究现状..................................................................................................................51.2.3 研究述评.........................................................................................................................6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71.3.1 研究思路..........................................................................................................................71.3.2 研究方法..........................................................................................................................71.3.3 创新之处..........................................................................................................................8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92.1 相关概念界定.......................................................................................................................92.1.1 社会组织概念..................................................................................................................92.1.2 农村社会组织的概念......................................................................................................92.1.3 乡村治理的概念............................................................................................................102.2 理论基础............................................................................................................................112.2.1 政府失灵理论................................................................................................................112.2.2 政府职能理论................................................................................................................122.2.3 多中心治理理论............................................................................................................12第 3 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揭阳市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有关情况....................................143.1 揭阳市乡村治理基本概况................................................................................................143.2 揭阳市农村社会组织基本情况........................................................................................153.2.1 揭阳市农村社会组织构成情况....................................................................................153.2.2 揭阳市对推进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现行扶持情况....................................153.3 揭阳市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现状实例论证.......................................................163.3.1 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利益需求呈多样化....................................................163.3.2 愈发凸显乡贤协会的作用...........................................................................................173.3.3 民办教育社会组织兴起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空缺.......................................183.3.4 人居环境整治协会在打造宜居环境中起关键作用....................................................183.3.5 文体协会的出现繁荣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193.3.6 调解协会在化解矛盾、稳定基层政权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203.3.7 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空...

篇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2022 年度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 XX 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 2020 年自治区民政厅在 XX 区开展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精神,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民政局决定开展创新扶持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新扶持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活动内容

 (一)公益创投项目。

 (二)社会组织项目认领。

 四、活动目的

 (一)满足农村地区多样化的需求,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完善基层公共服务的供应体系;

 (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基层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三)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公信力、执行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四)提高全社会对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

 五、实施主体

 主办单位为民政局,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牵头组织。

 承办单位为 XX 区民政局、致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公

 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公益创投项目的初评、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

 协办单位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指导公益创投项目具体落实,协助做好公益创投项目日常监督工作。

 实施单位为确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接受资助的单位,负责按项目计划执行项目,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六、活动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

 1.申报主体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

 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固定工作人员;

 (5)具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近三年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2.征集范围

 在农村地区(乡镇、街道)范围内开展的服务项目,包括群体服务类、邻里守望类、志愿服务类、公益服务类等。

 (1)群体服务类: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孤儿、“三留守”人群等群体开展的具体服务项目;

 (2)邻里守望类:邻里相伴、邻里帮扶、送健康进农村、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纠纷调解等项目;

 (3)志愿服务类:助学、科学普及、产业发展、文化体育、绿色环保、防灾减灾等服务项目;

 (4)农村公益服务类:围绕农村居民需求开展的各类公益服务项目;

 (5)其他公益服务类: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3.项目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性质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推动社会组织队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4)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的内容、实施理念、运作模式、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等具有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活动。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受益人界定清晰,项目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计划安排可行,评估指标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6)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评审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获得3A(含)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项目;优先考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会工作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项目;优先考虑在柳州志愿服务网注册,且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的社会组织项目。

 4.资金安排

 (1)本次公益创投活动经费从 2020 年自治区民政厅在柳州举办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下拨的专项经费中列

 支,其中,市民政局安排 30 万元资助 5-6 个公益项目,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6 万元;XX 区民政局安排 15 万元,支持本辖区社会组织在辖区内乡镇、街道开展的公益项目。

 (2)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拨付。其中项目经费在项目启动,经承办单位考察后拨付 6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2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的 20%。

 5.实施要求

 (1)签订项目合同。项目一经立项,由出资方、承办单位与创投主体正式签订合同。

 (2)完善项目方案。承办单位组织专业督导及顾问团队对创投主体提交的项目进行专业督导,帮助入围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

 (3)督促项目实施。承办单位督促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并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以提升获选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

 (4)组织监督评估。承办单位督促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

 和评估。承办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自评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5)做好项目总结。获选项目的实施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承办单位负责对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牵头对创投活动进行评估总结。

 6.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2022 年 8 月 25 日前)

 各申报单位可通过民政局官网,下载填写《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于 8 月 25 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申报主体的公章。

 (2)项目评审和立项(2022 年 8 月 31 日前)

 从社会组织专家库抽取 5-7 名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根据标准当场打分,确定最终获得资助的公益项目。项目公示后,由民政局批准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和立项资金。

  (3)项目签约仪式(2022 年 9 月 10 日前)

 举办项目签约仪式,现场三方签订项目合同。

 (4)项目实施(2022 年 9 月—2022 年 12 月)

 项目立项后,项目执行单位应于 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项目内容的 60%,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中期报告,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实施项目全部内容。

 (5)项目总结及验收(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执行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民政局报送项目总结报告(3000 字以内),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民政局组织评估专家现场查看项目落实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对项目进行评估。

 (二)社会组织认领乡村振兴项目

 1.项目收集(2022 年 8 月 13 日前)

 收集农村地区乡村振兴项目需求,主要涉及教育扶持、健康扶持、产业扶持、基础设施扶持、直接救助等 5 个领域。

 2.项目认领(2022 年 9 月 10 日前)

 向全市社会组织进行意向征询,动员社会组织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力所能及认领项目(也可多个社会组织共同认领一个项目),并上报认领意愿。

 3.项目认领对接(2022 年 9 月 20 日前)

  举办项目认领对接会,现场签订认领意向书,为认领项目的各社会组织颁发参与乡村振兴有关证书,并作为今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其他评先评优的依据。

 4.项目实施(2022 年 9 月—2022 年 12 月)

 接受资助单位根据经费预算推进项目开展,定期向民政局汇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5.项目验收(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组织认领项目的社会组织到现场验收,查看项目落实情况

 和经费使用情况。

 七、项目监管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并退回已经拨付的资金;未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三)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意向书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单位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四)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资金,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或其它类似活动。

篇五: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学位论文封面:

 图书分类号

 密级

  UDC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功能及其实现路径研究——以舟山为例

  作者姓名:

 杨苘泽

  指导教师:

  高猛

 专业种类:

  农业

 专业领域:

 农村发展

  学习方式:

 全日制

  所在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提交日期:

  2020 年 3 月 15 日

  万方数据

 硕士学位论文内封 1:

 浙江 海洋大学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

 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功能及其实现路径研究——以舟山为例

  作者姓名:

 杨苘泽

 指导教师:

  高猛

  专业种类:

  农业

  专业领域:

  农村发展

  学习方式:

 全日制

 学位授予单位:

 浙江海洋大学

 论文答辩日期:

  2020 年 5 月

 万方数据

 文答辩委员会签字:

 姓名 教授(主席)

 答辩日期:2020 年 5 月 万方数据

 硕士学位论文内封 2: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s Degree Submitted to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Research on the Function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Its Realization Path——Taking Zhoushan as an Example

 Candidate::Yang Qingze Supervisor:Gao Meng Speciality:Rural development Date Of Submission:March.15 ,2020

  万方数据

 浙江 海洋大学

 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系在导师指导下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文中依法引用他人的成果,均已做出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论文内容未包含法律意义上已属于他人的任何形式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本人已用于其他学位申请的论文或成果。

 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愿意承担以下责任和后果:

 1..交回学校授予的学位证书; 2.学校可在相关媒体上对作者本人的行为进行通报; 3.本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对因不当取得学位给学校造成的名誉损害,进行公开道歉; 4.本人负责因论文成果不实产生的法律纠纷。

 论文作者签名:杨苘泽

  日期:2020 年 3 月 15 日

 万方数据

 浙江 海洋大学

 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本人在导师指导下所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享有以任何方式发表、复制、公开阅览、借阅以及申请专利等权利。本人离校后发表或使用学位论文或与该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署名单位仍然为浙江海洋大学。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杨苘泽

  指导教师签名:高猛

 日期:2020 年 3 月 15 日

 日期:2020 年 3 月 15 日

  万方数据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万方硕博论文库》投稿声明

  研究生处:

 本人同意《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万方硕博论文库》出版章程的内容,愿意将本人的学位论文委托研究生处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 社的《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万方硕博论文库》投稿,希望《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万方硕博论文库》给予出版,并同意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万方硕博论文库》以及 CNKI系列数据库中使用,同意按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论文级别:

 ☑硕士

 □博士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杨苘泽

  指导教师签名:高猛

 日期:2020 年 3 月 15 日

 日期:2020 年 3 月 15 日

 作者联系地址(邮编):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 号浙江海洋大学 316022 作者联系电话:13867591751

 万方数据

 摘

 要 Ⅰ 摘

 要 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战略,也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目标,既需要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下,有序地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也需要聚合社会力量为乡村振兴助力。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动员社会组织资源等方式,有望形成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联动、权责共担的新型关系。文章以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以及社会组织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着力探讨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的功能现状,分析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功能遇到的问题与障碍,并针对这些问题与障碍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对策与建议。

 通过研究发现,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文明建设、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促进乡村生态宜居、参与乡村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有益的功能。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融入乡村有限,基层沉淀不够;囿于自身规模,发声能量受限;脱离农民需求,服务契合度低等。上述问题是由思想认识、法律法规、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障碍造成的。文章进一步以舟山市为例展开研究,发现社会组织在舟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发挥了提供公共服务、推进渔农业发展、助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海岛生态环境等功能,其中可以看出最重要的经验启示在于: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总体格局,坚持社会组织的“四化”发展思路,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的常态机制。

 基于上述分析,文章提出推动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功能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1)补齐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社会组织的功能短板。一是向基层沉淀,融入乡村环境;二是往外部扩张,扩大发声能力;三是与需求对接,提高服务品质。(2)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首先,要提升社会组织法律地位与规范化程度;其次,要从管制为主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转变;再者,要制约政府在管理社会组织中滥用权力。(3)完善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合作共建机制、监管评估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正面宣传机制。(4)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与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其内部管理体系,提高自身专业服务能力,增强社会组织的责任意识与公信力建设。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社会组织;功能;实现路径万方数据

 ABSTRACT Ⅱ

 ABSTRACT The village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s the general strategy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s agricultural and rural areas, and it is also the general starting point for China to solve the "three rural" issues. To achieve the goals of industrial prosperity, ecological livability, rural civilization, effective governance, and affluent living, it is necessary to advance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an orderly and steady manner under the strong leadership and scientific decision-making of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and also to integrate Social forces to promote rural revitalization.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mponents of social forces, social organizations, through the purchase of social organization services by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obiliz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 resources, are expected to form a new relationship of cooperation, cooperation and sharing of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among multiple governance subjects. Based on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theory, governance theory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the article focuses on the status quo of the function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ies,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obstacles encountered by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he function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ies, and In view of these problems and obstacles, put forward feasibl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hrough research, it has been found that social organizations have played a useful role in helping rural industries flourish, boosting rur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participating in rural social governance, promoting rural ecological livability, and participating in rural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mainly reflected in: limited integration into the countryside, insufficient grassroots precipitation; limited by their own scale, limited vocal energy; disconnected from farmers" needs, low service fit, etc. The above problems are caused by obstacles in ideological understand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echanism construction. The article further takes Zhoushan City as an example to carry out research and find that social organizations have played a role in providing public services,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fisheries and agriculture, promoting outstanding traditional culture in rural areas, and protecting the island"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context of Zhoushan"s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The most important 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lies in: to build the overall pattern of co-construction, co-governance and sharing, adhere to the "four modernization" development idea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strengthen the normal mechanism of policy guidance and support. Based on the above analysis, the article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functioning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which mainly includes: (1) Completing the functional shortcoming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he context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One is to settle to the grassroots level and integrate into the rural environment; the second is to expand to the outside to expand the ability to speak; the万方数据

 ABSTRACT Ⅲ third is to connect with demand and improve service quality. (2)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social organizations. First of all, it is necessary to enhance the legal status and standardiz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second, it is necessary to change from regulating mainly to stimulating the vitali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second, to restrict the government"s abuse of power in manag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3) Improving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he context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t mainly includes cooperation and co-construction mechanism,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chanism and positive publicity mechanism. (4) Strengthening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professional service capacity building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t mainly includes improving its in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improving its professional service capabilities, and enhancing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credibili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KEYWORDS: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social organization; function; realization path

  万方数据

 ABSTRACT Ⅵ 目

 录

 摘

 要 .................................................................. I

 ABSTRACT ................................................................ I

 第一章 绪论 ............................................................. 1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

 1.1.1 研究背景 ................................................... 1

 1.1.2 研究意义 ................................................... 2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4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4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6

 1.3

 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 ........................................... 10

 1.3.1 研究内容 .................................................. 10

 1.3.2 研究思路 .................................................. 10

 1.3.3...

篇六: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EME

 FORUM专题论坛 | 39乡村振兴中社会组织作用与参与机制探讨——以增城古村之友为例文 \ 何

 爱 \ 广州市图鉴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规划师

  罗俊杰 \ 广州市图鉴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注册规划师

  武文溥 \ 广州市增城区古村之友协会发起人

  陈煜彬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摘要:社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受到关注。在分析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广州增城某社会组织(增城古村之友协会)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与作用,主要体现为五个方面:一是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二是活化乡村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策划文化活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三是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规划指导,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四是打造乡村众创空间,多渠道培养人才,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五是协助村民发挥主体作用,建立社级自治组织,推进乡村组织振兴。最后对社会组织的参与机制进行总结,为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经验借鉴。关键词:乡村振兴;社会组织;增城古村之友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9.06.007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应对“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众多学者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及策略进行了探讨,所属学科主要集中在农村经济、公共管理和农村发展等领域。[1] 关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已有研究主要针对社会组织参与下的乡村规划编制和文化振兴,[2-3] 且多沿袭自上而下的视角,从政府培育角度展开论述,[4-5] 缺乏对单个社会组织全方位参与乡村振兴的策略、作用与机制探讨。本文以广州市增城区为案例,深入探讨某社会组织近年来在增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作用与参与机制。广州市增城区位于广州市东部,属于大都市远郊区(图1),村庄类型多样,村庄数量众多,乡村发展活跃,面临问题多样。在此情况下,如何推进增城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增城古村之友作为本土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参与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复兴和人才培养等,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形成了具有增城特色的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模式与经验。一、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普遍面临的问题(一)社会认知度不高,话语权不足社会上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普遍关注度不够,社会组织参与事务的话语权不足。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碎片化”现象较为严重,社会组织普遍地位不高,[6] 且服务资金无法给予保证。社会上多将其作为村民参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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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UM护的第三方力量,忽视了其在参与乡村振兴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6] 目前主流媒体倡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氛围还不浓,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优势、作用与贡献宣传报道不多。政府对如何把社会组织积极性调动起来,缺乏有效组织和引导以及有力的措施和办法。(二)乡村社会利益复杂,用地矛盾突出乡村振兴不同于一般社会事务,涉及的领域更多元,利益更复杂。如农村土地制度制约,土地权属复杂,以及由于村民发展意识的局限性,不愿意土地流转等原因使得乡村大量闲置存量土地资源很难通过规划手段进行有效整合,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零星分散,土地价值得不到体现。此外,农村居民点大量存在“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空心村”等现象,造成资源浪费。此外由于村民诉求差异大,导致旧村改造和产业项目难以落地,利益难以统筹协调。(三)村民自治机制不健全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战斗力,这是目前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开展精准扶贫遇到的首要问题,[6] 同样也是乡村振兴需要面对的问题。当前乡村的发展和建设更多的是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推进,缺少村民“自下而上”的反馈以及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的深度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不力,导致村“两委”在组织群众、争取政府支持、与社会组织合作等方面能力不足。同时,以往乡村建设也更多地注重于乡村物质环境建设,较少关注乡村治理制度建设,使得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较低。[1](四)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一些社会组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人才储备不足。如广州市社区规划师的普遍工作形式单一,公共活动影响力不足,[7] 无法满足社会对社会组织日益增长且不断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期望。在社会组织和基层政府中懂社会工作和懂规划建设的专业人员配置不足情况突出,村干部则基本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专业人员数量及专业水平不足和缺失,使得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得到反馈、沟通和解决。二、增城古村之友参与乡村振兴的实践与作用(一)增城区古村之友概况“古村之友”是全国最大的古村落志愿者网络,是一个以古村保护与活化为使命的非盈利公益型社会组织。增城古村之友协会是其共同发起兄弟团队,致力于建筑修缮、技艺复兴、文化保育、弱势群体帮扶等。在广东省“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专业志愿者委员会指导下,增城古村之友协会于2014年底发起,并于2016年3月注册成立,是由增城本地关心和热爱乡土文化,并愿意为保护和发展古村落做出贡献的志愿者自愿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的宗旨是保护和活化增城的古村文化,将社会资本、智力资本引入古村,重点在图1

 广州市增城区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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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UM专题论坛 | 41发展,让增城古村在当代重新焕发新生,产生更大的价值。发展的愿景为“保护增城古村、活化荔乡古韵”。近年来,从古村到乡村,从文化到产业,增城古村之友不断拓展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参与乡村振兴的项目遍布增城各地(图2)。增城古村之友在乡村的产业、文化、生态、人才和组织等五个方面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二)增城古村之友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与作用1.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增城古村之友积极探索乡村产业振兴路径,引导社会资本和人才创客,盘活乡村闲置房屋和历史遗存等各类资源要素,形成了一批以各自资源和区位为依托,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模式。(1)“老旧建筑+民宿”:引入企业,发展精品民宿增城远郊村多为生态型村落,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增城古村之友引导企业、知名设计师和村民,盘活闲置民居和集体物业,发展精品民宿。如引进麦客设计事务所推动的汉湖村麦客精品民宿,项目位于汉湖村大坝社,地处增城区派潭镇北部山区,距离省级风景名胜区白水寨景区仅5千米。首期为和客精品民宿以及周边农田休闲观光,后期将部分乡村闲置房屋改造成乡村民宿和特色民俗餐馆。由投资团队统一对这些房屋进行设计和管理运营,村民与投资人共享利润、共同分红。麦客和客精品民宿的员工85%以上都是原住民,从而实现村民就业和乡村经济发展。(2)“传统古村+赛事”:引进文体赛事,发展旅游产业增城古村之友争取政府、体育爱好者、专家学者的支持与参与传统古村保护及发展,通过策划引入体育赛事和文化论坛,带动旅游相关产业发展。新塘镇瓜岭村是典型城边村,也是中国传统村落代表。增城区古村之友为更好地将其活化,提升其知名度,联合广东省“三师”志愿者组织,将瓜岭村争取为南粤古驿道定向越野大赛举办地,这项比赛扩大了瓜岭村的知名度,擦亮了瓜岭村的旅游名片。该项赛事的成功举办也迅速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促进了瓜岭传统古村落的经济、文化、旅游开发、文物保护等项目的落地与推进。

 (3)“古驿道+文创”:吸引创客,发展文创产业增城古村之友基于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遗存,引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贤、创客,充分活化和挖掘利用古村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保护及创新融合发展。例如,增城古村之友利用城中古村夏街村村内迎恩街古驿道深厚的历史底蕴,整合现存的古建筑、传统工艺等文化资源,发掘并吸引对古村保护与发展感兴趣的社会创客及传统手工艺人,以古驿道为载体,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吸引榄雕、传统服饰、花艺、乡村美学传播等项图2

 增城区古村之友团队参与项目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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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UM目到此落户,逐渐发展为“众创空间”,实现遗产活化利用和文创产业发展。2.活化乡村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策划文化活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增城古村之友注重保护农村历史风貌、留住乡土文化,同时又积极推动本土文化品牌宣传策划。陆续开展了“古村研学”“传统服饰摄影大赛”“文化论坛”“文化创意集市”等各类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1)文化宣展增城古村之友联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城榄雕”传承人参加中国公益慈善非遗文创大赛,用创意、设计和现代科技打开了连接古今的通道。此外,举办“传承传统文化、复兴榄雕工艺”活化行动。榄雕艺人们通过讲学、传艺,为增城榄雕培育新鲜血液,让榄雕技艺得以传承与发展。项目活化行动受到央视和广东省市区多家媒体的宣传报道。通过文化宣展,吸引更多榄雕爱好者加入,进一步传承增城榄雕非遗,促进榄雕非遗的创新。此外,还举办剪彩、插花、传统服饰摄影比赛活动,为增城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创新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2)现场游学增城古村之友不定期挑选有文化特色的村庄,策划游学路线,请专家学者现场解读乡村建筑与文化。通过乡村游学和古村研学的模式,宣传增城荔乡文化。如增城古村之友发起的“荔城古村研学”活动,邀请广东省岭南心学研究会专家学者做向导,带领市民徒步考察千年古驿道、忠孝祠遗址、菊坡亭遗址、崔与之祠遗址等。通过这种现场游学方式让更多人了解增城,从古村落、古建筑、历史民俗、故事传说中认识增城历史。(3)拍卖义捐增城古村之友联合其他社工组织发动拍卖义捐,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如增城古村之友联合博爱社工、大坝合作社联合发起“晴耕雨读•筹建大坝乡村儿童图书馆”。通过举办慈善拍卖晚会方式,拍卖古村之友会员创作榄雕、剪纸、字画、粤绣等。将所筹得善款用于将大坝村一处民房改造成“汉湖村儿童图书馆”。此外,通过与社工机构的合作,向村中儿童提供多元化的培训和活动,助力儿童成长成才。(4)网络募款增城古村之友联合其他社会组织发动网上募款,募集资金修复古村祠堂和剧院。通过媒体转发传播,吸引社会关注。例如:增城古村之友在黄屋大戏院的保护与活化,联合黄屋村村民委员会和众多机构联合在网络上发起“拯救广州历史建筑•黄屋大戏院”行动,筹集资金以修复因暴雨损坏的老建筑,同时得到政府资金和行动上的大力支持。3.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加强规划指导,推进乡村生态振兴(1)人居环境众采古村之友+城乡院+村民:成立志愿队,人居环境众采。增城古村之友联合广州市增城区城乡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城乡院)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志愿服务团队,到各镇街各村开展人居环境众采活动,助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技术共享,利用城乡院开发的“乡村众采”小程序,志愿者将乡村人居环境问题拍照后在小程序上传,实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进行整改。通过这种方式架起群众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吸引村民加入人居环境众采志愿者队伍,通过共治共建共享的方式建设美丽乡村。(2)生态宜居村规划古村之友+乡建中心+规划所:成立社区规划师团队,建设美丽乡村。增城有“广州的后花园”之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增城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为更好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增城古村之友联合区城乡院乡村建设中心和规划所,积极发起社会参与美丽乡村规划、美丽宜居村规划和特色精品村规划,加强规划管控和指导、指导乡村环境整治,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编制一系列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乡村规划指引,如编制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指引,指导乡村建设。(3)公共艺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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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UM专题论坛 | 43古村之友+城乡院+院校学生:成立增城公共艺术行动组,培育文化自觉。增城古村之友联合区城乡院和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发起成立公共艺术行动组,定期举办活动,把生活中的废旧物品变成独具创意的艺术品,让它们重获新生。将公共艺术融进美丽乡村建设,让公共艺术点燃乡土文化自信。行动组以公共艺术为引导,从不同角度发现和保护乡村之美,增进保护意识,将热爱与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变成一种文化自觉。4.打造乡村众创空间,多渠道培养人才,推进乡村人才振兴(1)打造创新空间增城古村之友通过打造众创空间,吸引青年人回乡创业,吸引社会资源参与乡村建设,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依托国家、省、市多项政策和资金,向古驿道沿线村庄倾斜,带动古驿道沿线地区发展。增城古村之友顺势而为成立南粤古驿道夏街众创空间,吸引设计师、大学生和返乡创业青年入驻,并协助创客们进行推广,帮助创客建立产品销售渠道。目前众创空间已引入榄雕、传统服饰、花艺、乡村美学传播四个项目落户。其中,榄雕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发掘榄雕传承人,设立榄雕工作室,形成“古村之友+全国网络+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益人”模式。(2)免费人力培训增城古村之友组织村干部、村民培训交流。如邀请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区城乡院、政府相关部门专家授课。宣讲万家旅社政策、民宿建设与推广经验、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保护政策、普及有关村庄保护和规划建设的知识、宣传有关保护理念。此外,免费带村民和村社干部参加全国古村大会、考察浙江鲁家村和东莞南社等增长知识,拓宽视野,增强村民对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助力乡村建设质量和品位的提升。5.协助村民发挥主体作用,建立社级自治组织,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充分的基层民主,有效的制度规章,是乡村凝心聚力、和谐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城区特别注重基层自治,大力推广村民议事机制,通过建立村级“民主议事厅”...

篇七: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stainable Development 可持续发 展, 2022, 12(2), 350-360 Published Online March 2022 in Hans. http://www.hanspub.org/journal/sd https://doi.org/10.12677/sd.2022.122038

 文章引用: 上官文君. 要素嵌入-合作博弈: 外生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振兴的理念和行动[J]. 可持续发展, 2022, 12(2): 350-360. DOI: 10.12677/sd.2022.122038

  要素 嵌入 – 合作博弈:外生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振兴的理念和行动 ——以 以L 中心的乡村治理实践为例

 上官文君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收稿日期:2022年1月22日;录用日期:2022年2月24日;发布日期:2022年3月3日

 摘

 要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坚实基础,社会组织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本土孵化的内生型社会组织,外生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振兴时极易引发“水土不服”。文章基于笔者在L 中心的调研,以其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为案例,结合我国农村发展乡村治理现状,从嵌入理论和博弈理论视角出发,描述面对社会基础缺乏和目标模糊的现实困境时,外生型社会组织解决该种困境的理念指导和行动路径 —— 通过关系嵌入、理念嵌入、资本嵌入建立社会基础,进而借助一系列项目工具的撬动,从情景、方式和保障构建合作博弈平台,实现村民 内生动力激发、社会信任强化、治理活力释放,形成社会组织和乡村社区的良性互动,为外生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振兴 、 推动乡村基层自治 、促进 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提供了方案借鉴和研究思路。

 关键词

 嵌入理论 , 合作博弈 , 外生型社会组织 , 内生动力 , 乡村振兴

  Factor Embeddedness-Cooperative Game: The Idea and Action of Exogenous Social

 Organization’s Involvement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A Case Study on L Center’s Rural Governance Practice

 Wenjun Shangguan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

 上官文君

  DOI: 10.12677/sd.2022.122038 351 可持续发展

 Received: Jan. 22 nd , 2022; accepted: Feb. 24 th , 2022; published: Mar. 3 rd , 2022

 Abstract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and solid foundation for China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rea-lizing effective rural governance. Different from the endogenous social organizations incubated locally, exogenous social organizations are maladjustment when they involve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Based on the author’s research in L center, taking its practice in rural governance as a case,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ural development and governance in China,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mbedding theory and game theory, describes the idea guidance and action path of exogenous social organizations when facing the realistic dilemma of lacking social foundation and vague goal-exogenous social organizations establish a social foundation through relationship embedding, idea embedding and capital embedding, and then build a coop-erative game platform from scenarios, methods and guarantees with the help of a series of project tools, so as to stimulate the villagers’ endogenous power, strengthen social trust and release go-vernance vitality, and form a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rural communi-ties. It provides a scheme reference and research ideas for exogenous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in-tervene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promote rural grass-roots autonomy and rural civilization go-vernance.

 Keywords Embedding Theory, Cooperative Game, Exogenous Social Organization, Endogenous Power, Rural Vitalization

  Copyright © 2022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问题的提出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我国乃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在我国处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村的建设发展既是着力点也是先手棋,面临如此艰巨和繁重的任务,我国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此颁布并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了《乡村振兴法》,其总则第十一条中规定“各级政府要‘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明确把社会组织视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细胞,社会组织拥有灵活性、专业化的独特优势,可有效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生态保护、社会治理和城乡融合,培育基层自治基础,激发乡村活力,从而实现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在讨论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时,学界主要集中在关系视角和结构–功能视角两个方面。一是从关系视角出发研究社会组织与其他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许多学者重点关注了“政府–社会组织”的双向互动关系,陆汉文、杨永伟认为社会组织在与政府互动中形成了“非对称竞争”的关系[1];刘风、向德平认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先后经历了从“控制–依附”向“合作–自主”再到“对称性互惠”关系的发展[2];王琳琳从政府购买服务中关注到了“信任与自主框架下基层社会治理中政社的互Open Access

 上官文君

  DOI: 10.12677/sd.2022.122038 352 可持续发展

 动逻辑”[3];苏曦凌在分析政社关系的总体态势时认为其经历了从“总体性二元合一”向“分化性二元合一”的转变[4]。还有部分学者研究了“社会组织–社区”的关系,从资源依附的角度出发,认为社会组织与社区自组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资源竞争关系等[5]。二是在结构–功能视角下剖析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社会治理的关键主体,在公共领域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冯嘉雯将“农村社会组织看作乡村治理结构性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认为“其参与乡村治理的运行机制值得探究”[6]。在这个视角下主要存在两种观点,其一主要强调社会组织作为政府的补充和合作伙伴,能够“弥补政府体制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不足”,成为“作为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公共服务提供者”[7],其二是认为社会组织与其他农村基层组织可以形成“共生合作”的关系,共筑乡土“新公共性”,重建并维护农村社会资本[8]。

 以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来看,根据来源的不同可将其分为本土培育的内生型社会组织和外源介入的外生型社会组织[9]。当前的研究范式忽视了社会组织作为行动者的主体立场和在此期间的行动过程,以及作为社会组织运营项目和组织发展的关键节点——与项目客体间互动关系等微观因素的影响。这些微观因素关系着外生型社会组织嵌入项目客体的程度、开展项目的成效和组织目标的实现。总体而言,学术界较少关注外生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治理的思维逻辑、行为模式和行动过程,对于外生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治理的入场方式、项目和工具设计的指导理念和行为模式的研究更少。与理论研究的“遇冷”如出一辙的是,实践中社区自组织演化而来的内生型社会组织运行普遍良好,外生型社会组织却常常遭遇“水土不服”。从关注村民主体来说,学者们普遍强调激发村民主体的内生动力,却少有提及外生型社会组织顺利参与贫困社区治理的介入路径,社会组织项目工具激发并提高村民主体能动性的实现机制,以及发挥基层社区自治作用的方式和长效化机制等。

 基于此,本研究从外生型社会组织这一主体出发,探究社会组织如何破除社会基础缺乏和目标模糊的困境,重点关注社会组织通过“要素嵌入”进入贫困社区,在当地社区实现从“边缘化”到“合法化”再到“本土化”的渐进式转变,借助“合作博弈”为主导思想而共同设计的项目工具在乡村社区这一情境内触发多主体博弈,探索外生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治理的合理方式和有效手段,从而引发对农村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的思考与探索。这对乡村振兴领域中推动外生型社会组织的参与和提升社会项目的效果具有一定的意义。

 2. 文献回顾 顾 2.1. 嵌入理论 嵌入理论及其概念是研究社会组织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一个有力分析工具,它主要描述社会结构、关系要素等相互衔接和互动的过程,强调一种位置关系和互动状态。国内学者王思斌指出“嵌入”一词的含义——本来是指某一事物(固体A)卡进另一事物(固体B)的过程和结果,一般把A进入B的过程称为嵌入[10],所以早期“嵌入”这一概念用于自然科学、建筑学等学科中较为普遍。卡尔·波兰尼在他的著作《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中第一次将“嵌入”这一概念援引进社会科学这一领域,而后格兰诺维特在《镶嵌:社会网与经济行动》中正式使用“嵌入性”的概念进行系统解释,并进一步将嵌入区分为了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

 学术界运用嵌入理论对社会组织进行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例如,杨莹、孙九霞用“双重嵌入”来描述非政府组织与地方政府和受益社区之间的互动关系[11],秦小峰认为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复杂本土化场域中呈现出“有限嵌入”的状态[12],王明、张雪等人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双向嵌入”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3],冷向明、张津则认为基于资源分散和功能差异的基础上,国家与社会组织间呈现“半嵌入性合作”的关系[14],郑观蕾,蓝煜昕用“渐进式嵌入”总结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社会组织介入乡村振兴的策略选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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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博弈理论 博弈源于游戏,最初是指游戏中一种选择策略的研究,强调在一定规则的约束下让自己从参与游戏的人们中脱颖而出、取得胜利的策略。根据参与者能否形成约束性的协议,以便集体行动,博弈可分为合作性博弈和非合作性博弈。合作博弈是从宏观视角对博弈进行研究,主要目的是寻求共同的利益和发展,做“大蛋糕”。非合作博弈更多地研究如何解决局中人在博弈中的决策、策略等微观领域。为了保证合作的效果,避免个人非合作因素的破坏,就必须要求订立有约束的合作协议。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存在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的博弈就成为合作博弈。”合作博弈做出的“大蛋糕”还必须出现一个分配方案,且该方案满足博弈各方需求。

 学者们将博弈的思想用于社会组织这一主体也不少见,主要集中于研究政府–社会关系,尤其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颇为丰硕。如杨和平认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是在“变和博弈理念”下产生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必须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信任机制、合作机制”和“一系列制度化”得以实现[16]。刘传俊、刘祖云从“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出发,重构“政府供给–经营性服务–公益性辅助”的“协同供给模式”[17]。方劲则从社会互构论的角度出发,认为在乡村贫困治理中,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呈现出“合作博弈”的动态演化格局[18]。而张娜、雷明、张想想等人更是认为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精准脱贫必须通过与政府的博弈来实现,所以提出“构建政府奖惩机制”并对此机制下社会组织与政府精准脱贫行为策略的演化博弈进行分析[19]。除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博弈之外,社会组织与群众也会存在博弈关系。杨衍在研究宗族组织时认为“宗族组织固有的‘人治’特性也会在乡村治理场域进行博弈,对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造成冲击”[20]。

 3. 分析 框架:外生型社会组织根植乡村社区的理论及行为模式 外生型社会组织拥有较为成熟的理论、方法和经验,能够充分借助社区外的资源,刺激乡村社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盘活乡村社区的本土资源,探索乡村振兴的特色之路,同时具备流动性、显著性、持久性的特点。尽管存在诸多优势,但实践中发现进入乡村社区之初,外生型社会组织常常“遇冷”。与内生型社会组织最大的不同在于,外生型社会组织天然地缺乏开展项目所必备的社会基础,存在较厚的组织壁垒,缺少项目开展必须的主体信任和组织架构。面对“基础缺乏、目标模糊”等不确定的复杂情境,外生型社会组织将关系、理念、资本和文化等要素与社区本土进行互嵌,创建以信任为链接的社会网络结构,形成项目开展的关系前提和观念基础。但嵌入理论只能为社会组织开展项目提供前提,不足以解释外生型社会组织开展项目的持续动力,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目标与村民自我需求、社区发展需要的结合方式。要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激发村民自我发展和自主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社会组织的项目设计的理念是关键。在与村民及村集体互动及开展项目的过程中,社会组织将村民视为平等主体,以“博弈式服务”为核心理念设计项目和开展项目,通过促进与村民自组织和村民间的合作博弈,推动项目开展,实现项目的持续运行。整理前述研究并对理论进行深入剖析,本文将着眼于外生型社会组织这一主体,构建“困境–理念–行动–效果”的分析框架...

篇八: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

村振兴战略下的社会组织

  现阶段的乡村社会组织,主要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活跃于乡村场域并且关注或者服务乡村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自治性的民间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社区活动团队等等类型。[1] 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乡村传统社会结构也出现整体流变和调整,对于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变革、乡村社会组织的调整提出了迫切要求,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现代化也提供了契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局化考虑的同时也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应。作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组织力量,社会组织不能也不应缺席乡村振兴战略这项重大方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的社会组织变革也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时值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社会组织在今日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角色究竟如何?其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又呈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和特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和研究。

 一

 乡村振兴战略中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要求和发展空间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疑给乡村社会组织带来了一次历史性的机遇。“三农”问题一直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聚焦点。从国家重大历史任务的高度看待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包含乡村产业、乡村组织、乡村文化以及乡村人才等各方面的全方位振兴,社会组织是组织振兴的题中之意,不可缺位。

 中国社会组织的制度环境一直处于改善过程中,相关政策供给也一直没有停止。勿论远近,仅从 2016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同年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到 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再到 2017 年 12 月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国家对于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一直没有停止政策支持、思路引导和制度探索。2018 年可谓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规范年。一方面是新出台制度的规范性落实。为贯彻落实2017 年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民政部召开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现场会,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重点任务和举措;会同 34 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把人、财、物向基层下沉、倾斜,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条件和保证。[2] 另一方面是新制度规范的出台。为了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策体系,民政部推动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3] 2018 年 1 月 24 日,民政部制定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布并实施,[4] 这意味着针对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得以更加有序发展。2018 年 2 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

 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其中一个重要观点是,按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5] 2018 年 4 月 1 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6] 在社会组织发展相对落后的东北地区,全国首部社会组织管理地方性法规也于 2018 年 10 月获得通过,2019 年正式施行,不能不说是一大进展。[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8] 提到,未来三项重点工作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也从另一角度为当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明确了方向和领域。2018 年 7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案[9] ,继续强调农民合作社在国家推进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关键地位,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逐渐意识到互助合作组织形式的优势。这些对于社会组织尤其是乡村社会组织而言都有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开发空间。但是,从中央到地方,目前对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立法还有待突破,对于乡村社会组织依然没有指向性的专项政策法规,对于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还没有具体的政策意见。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10] 中,有两处提到“社会组织”。规划在提及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之后,指出,“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乡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还提到,“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由此做出的一个初步判断是,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盘考虑中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和开始关注对象,一方面已经开始被关注,另一方面主要被纳入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的框架层面,尚待长远的战略规划布局和定位。

 作为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弱势群体”,乡村社会组织长期在政府和社会的视线边缘游走,其发展不可与城市社会组织同日而语。面对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历史机遇,面对上述政策环境和制度空间,乡村社会组织在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如何?又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

 二

 现阶段各地乡村振兴中的社会组织及特点

 乡村社会组织是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对于推进乡村振兴、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关于乡村社会组织数量这一基本数据的统计仍然缺乏清晰的描述和认识,乡村社会组织的确切数据一直处于存在而不被人知的状态,也尚未有专门对乡村社会组织做出统计的机构或者部门。仅仅是在一个宏观层面的判断上,乡村社会组织被普遍认为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数量较少,发展较落后,无论数量还是质量,目前都尚未充分发挥出其参与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势作用,也尚未有效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绩效和农民自治水

 平。

 从部分相关数据可以初步管窥乡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根据民政部《2017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7 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 76.2 万个,比上年增长8.4%。其中,社会团体 35.5 万个,比上年增长 5.6%;各类基金会 6307 个,比上年增长13.5%;民办非企业单位 40.0 万个,比上年增长 11.0%。这些数据仅仅在社会团体类别中提到了与乡村社会组织有关的数量情况,将农业及农村发展类社会团体作为工商服务业、科技研究、社会服务等 11 个社会团体类别中的一支,在 35.5 万个社会团体中占到 6.2 万个,占比约为 17.46%。[11]

 关于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一类也提到了乡村社区服务组织。据统计,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 40.7 万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619 个(其中农村 16 个),社区服务中心2.5 万个(其中农村 1.0 万个),社区服务站 14.3 万个(其中农村 7.5 万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 11.3 万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 15.3%,相较于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的 78.6%,约为后者 1/5 的覆盖率;另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9.6 万个。[12]

 上述对于组织的数量统计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组织类型划分对于统计发展概貌的重要性。目前,学界对于乡村社会组织有多种划分标准。例如,有的把乡村社会组织按照共同体的结合形式划分为乡村经济共同体、乡村秩序共同体、乡村文化共同体和乡村风貌共同体。有的直接按照乡村社会组织的性质罗列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社区活动团队等类型。有的则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经济型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自治型社会组织和传统型社会组织。[13] 还有的认为,乡村社会组织就必须强调“自治”,一则组织主体必须以一定范围内的农民为主,二则组织定性必须是党组织和农民委员会以外的非官方自组织,三则组织运行必须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笔者倾向于按照成立方的不同,对现阶段乡村社会组织进行类型划分,一类是由政府主导成立或者由原来的政府分支机构通过改制而来,这类组织数量相对稳定,地域分布和配比也比较平衡,比如老年协会、部分乡村金融组织等;一类是由一定范围的农民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对本地区乡村治理的认知自行成立的组织,比如种植/养殖业协会、大爷大妈志愿者服务小分队、XXX 调解工作室等,这类乡村组织极大地激活或者补充了传统乡村治理的空缺职能,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调和剂”和“凝聚剂”;目前,以政府主导的孵化型社会组织间接培育乡村社会组织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还有一类是由社会各界人士针对乡村社会治理需求辅助当地农民成立的组织或者自行成立后作为乡村外部组织介入乡村本地发展和治理的组织,如作为浙江某市级人大代表的职工个人因为热心乡村事业而成立的志愿型工

 作室,专注于城乡社会治理和乡村精准扶贫的资源对接,又如社会学学者杨团主持的“综合农协”和“百乡工程”,这些组织在专业性指导、资源整合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显然,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乡村社会组织而言,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类型的划分,有助于人们对其有一个更加清晰和直观的了解,但是无论选择哪一类划分标准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考量乡村社会组织是否真正从所在乡村的发展历史和现实出发,是否符合农民对于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需求和期望,概言之,乡村社会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是否符合乡村社会治理的发展实际。

 无论做出哪种分类,首先需要厘清并辩证看待乡村社会组织。一方面,乡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是综合而全面的。另一方面,乡村社会组织的功能全面并不意味着能够让乡村社会组织完全替代乡村其他组织,也不意味着原有的乡村组织尤其是乡镇政府和村级两委组织能够借此推诿自身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和责任。

 针对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14] 现阶段的乡村社会组织在推动乡村振兴和改善乡村社会治理中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

 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目前,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方面,以种植或养殖专业合作社、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主力军。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专业合作社或农场借助有期限的合同契约,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致力于解决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相脱节、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相矛盾等问题,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一体化经营,体现了强劲的壮大当地乡土产业和带农增收的能力。截至 2017 年 9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 196.9 万家,是 2012 年的 2.86 倍,是 2007 年的 76倍;全国入社农户超过 1 亿户,占全国总农户数的 46.8%,社均成员约 60 户。[15] 面对这一庞大生力军,各类农产品流通协会、扶贫互助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资源和平台,通过送项目、送资金、送技术、送关爱等形式,助推乡村产业兴旺。

 案例评述: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产业扶贫

 社会组织相对较为发达的四川省,其社会组织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扶贫工作要求,挖掘扶贫资源、搭建相关平台以及创新扶贫方式,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成效比较明显。据不完全统计,2017 年该省社会组织在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多个领域实施扶贫项目2200 余个,投入扶贫资金 10.7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197.2%),帮扶困难群众 110 万余人次。[16] 社会组织发展同样较快的广东省,更有多家科研院校推动成立的社会组织,从传统文化和技术革新入手,助推乡村产业扶贫。广东绿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中山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绿耕城乡互助社基础上发展成立,建有城乡合作平台和乡村社会工作实践项目,致力于

 推动农民发挥主观能动性,借助文学、语言、手工艺品、特色建筑和传统农产品等乡村特色资产,主动参与乡村产业振兴。[17] 在社会组织起步相对较晚的甘肃省,下辖的定西市妇女非政府组织提供“小额贷款”项目,为贫困妇女提供创业资金;同时开展“陇原月嫂”、“陇原妹”家政服务员培训及“陇原巧手干起来”精准扶贫行动等创业平台建设和模式探索,扶持农村妇女从事特色手工产业,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18] 综上,挖掘扶贫资源、搭建扶贫平台以及创新扶贫模式,正是乡村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的主要有效方式。

 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乡风文明。在“乡风文明”被提到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位要求时,已经表明这一问题的重要和突出。乡风文明建设,首先包括对乡村本位的倡导,围绕农民真实需求提供文化服务,例如,与职能部门、村两委等其他主体一道筹建乡村实用书屋,开辟各类乡村公共空间,或是如四川、甘肃等多地的乡村社会组织,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配合政府赈灾和救助,筹集物资,同时为受灾农户实施心理援助。乡风文明建设,也包括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弘扬。例如,一些乡村妇女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农村开展让性别文化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升农村社会对“男女平等”在内涵、实现方法等方面的认识。[19] 乡风文明建设,还包括对优秀传统的继承,多管齐下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乡村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又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其对人们的影响极其深刻。如何甄别乡村文化中的优秀和积极因素,摈弃糟粕,需要社会组织做出探索。

 案例评述:乡村社会组织成为引导乡风文明的排头兵

 乡村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又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其对人们的影响深刻。其中,也出现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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