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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创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问题与对策

公文范文 时间:2023-07-22 16: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欢山西省大同市政府在近年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进行了不间断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必要进行系统总结,完善思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创新。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基本情况

大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0年开始起步,先后经过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09年始,进行了第七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仍在进行。

1.全方位进行清权确权。一是改革创新清理方法。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统一分类编码、查找法律依据、明确实施主体。清理审核工作坚持:合法、合理、权责一致“三原则”,力求“四准确”:权力名称表述、类别划分、法律依据和运行流程,采取至上而下的方式,逐部门、逐项目、逐依据进行审查认定。二是动态管理清理结果。对行政审批项目依照法律法规的变更和职能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实施动态管理。对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结合大同市工作实际和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审批实施项目再精简、职能再明确、时限再压缩和流程再优化工作。目前,市级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170项,其中确定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140项,分中心办理的有14项,对其余16项确无必要进驻大厅办理的事项也纳入了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进行远程监控。事项办理的平均承诺时限也从9.30天降为5.78天,较之前的审批时限又降低了37.85%,比平均法定时限缩短76.39%。

2013年6月,对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再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下放市县级行政审批项目48项,新增8项,取消2项,下放县级5项。

2.实施流程再造。一是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佳”的要求,把确定的职权项目按照法定职责和履行职能的工作程序,进行流程梳理、优化和再造,压缩审批时限。除需专家论证、听证、查勘场地等行政审批事项外,审批过程严格控制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同时,对审批项目按照即办件、承诺件和复杂件进行分类管理。二是对同部门涉及审批事项的各科室进行职能整合,按照不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科级干部职数的原则,归并机构、调整科室和人员,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128个科室的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新设立的44个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统一办理,并整建制入驻政务大厅,做到“两集中、两到位”。三是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刻章等部门进行流程整合,形成“工商企业注册一条龙”服务,实现一次提交书面材料,五个工作日办结的高效集合审批服务;将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与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进行机构合并,成立大同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进驻政务大厅,与地税局契税缴纳窗口协同办公,共同打造“房产交易登记一条龙”服务,将原来60天办理完毕的事项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审批服务一条龙”。对建设项目等重大复杂的审批事项进行专门研究,采用串、并联相结合的关联审批模式,将所涉及的20个部门24项审批内容进行整合优化,通过同步受理、牵头协同、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会议协调,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一年至一年半完成压缩为50至63个工作日。

3.多载体固化审批流程。将优化的流程图的顺序配置录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确定每个环节的办理人员、办理时限超时预警及需要提交的相关信息,形成一个固化的流程,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网站等进行公示公开;在大厅窗口,将每个事项的办理流程制作成服务指南供办事人员进行查阅和监督;在大厅各个楼层设置触摸屏查询每个事项的流程信息;印发审批项目目录,便于资料的留存和查询。

4.电子监察全过程。引进电子公务监察系统,建立集网上许可监察、效能监察、绩效监察、评议监察、举报监督、警示教育预防六位一体的综合监察体系。达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目标。在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电子公务监察室,整建制进驻大厅,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权力运行实施全方位监督,受理相关投诉。

5.拓展相关工作。对市级51家单位行政权力和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等多家网站以及新闻媒体上,对事项的办理部门、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前置条件、办理地点、办事人员、收费情况、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二是按照“物理位移、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思路,在市政务大厅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产权交易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监控。

加强对政务大厅的建设管理。2009年,市政府投资7000多万元建成16500m2的政务服务大厅,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房产交易和登记等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投资900多万元建立了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公务监察四个软硬件管理系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精神,将原来的政务大厅管理中心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赋予新的职责,作为行政机构,使用了行政编制;中心成立党委,加强对驻厅党员干部进行组织管理。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行政监督。服务中心努力创新服务,方便公众,接受监督,减少管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进行了探索,使公共服务这一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

二是使政府的行政审批方式由过去的部门分散审批转变为窗口集中审批,由串联审批转变为并联审批,由部门内部隐蔽审批转变为窗口公开审批,由部门分块审批转变为部门授权的整体审批。由分散多次收费转变为统一收费。这些转变极大地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重塑了人民政府的新形象。

三是把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和绝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是对决策与执行适当分离这一全新的政府管理方式方法的积极尝试。这种创新改变了政府各部门原有的权力格局和权力的行使方式,促进了政府权力结构重新配置和政府职能有效转变。

四是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大厅式”的集中办公模式,将知情权交还给公民,实行公开办公、阳光操作、规范管理,改变了过去权力只在部门内部行使的隐蔽性和随意性,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监督的有效性。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创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大同市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创新在实际运行中虽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碰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批项目进驻和窗口授权都不充分,不少窗口变成了“收发室”和“传达室”。行政服务中心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由于法律定位模糊,导致一些单位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抱有抵触情绪,对窗口授权不充分,致使中心成了一些单位的“收发中心”,窗口变成了“传达室”。

2.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配置不全面,不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各职能单位集中办公的场所,存在着审批权仍属于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仍在本部门的“一变四不变”问题,即:地点变,审批主体、审批权力、审批责任、审批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在这种情况下,中心对行政许可事项和窗口人员的管理、对外办事协调,其难度可想而知。

3.联审联办和同步审批不配合,不规范。进驻中心的各单位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单位;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

(二)建议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部门“恋权”,不愿放权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制定不明确,贯彻实施不到位所致。建议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

一要树立“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的基本理念来代替全能型政府的基本理念,打造服务型政府。要在符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责成相关单位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形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无条件进入中心审批的良性机制。

二要更广泛地引进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的民间机构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和评估机制,使行政服务中心在严密的制度和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运行。

三要建立“市区合一、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就是将市直、区直职能相同的部门,归在同一个窗口办公,做到上下衔接、联动配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与监察四个单位形成一个联动体,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工作协调会,努力形成部门支持窗口、窗口全力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监察全程监督的工作格局。

四要建设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就是利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通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向社会各界,在其更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上,提供自动化的信息及其他服务,从而建构一个具有更高服务品质的政府。建立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建设阳光型政府。

五是对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审批条件、审批内容、审批材料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开。运用监控电视,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政务大厅要配置电子触摸屏和大屏幕,每个服务窗口备有服务指南,前来办事人员只要启动显示屏,翻看服务指南,就对服务中心和每个服务窗口公示事项一目了然。

(责任编辑李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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