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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5篇

公文范文 时间:2023-06-17 17:2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5篇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当前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5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5篇

篇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特别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落实主体责任的本质,就是要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是加大反腐败力度的首要任务,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保障。而”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牢牢确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就是领导不力的责任意识,在做好自身廉洁工作率先垂范的同时,积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点点滴滴中。

  一、当前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主体责任“ 淡薄”

  有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观念淡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经济要上,纪检要让”、“水至清则无鱼”,存在消极应对、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甚至有抵触情绪。

  (二)责任措施“ 空泛”

  有少数单位和部门没有很好的与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相结合,使责任制内容空泛,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少数”一把手”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布置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所以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三)监督主体“ 难成”

 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二是监督体制不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以及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三是监督方法不多,由于监督单位的不

 积极配合,目前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同级监督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

  (四)责任追究“ 疲软”

  以往一般都是对落实责任制较好的地方和部门进行奖励表彰,而对落实责任制较差的单位,特别是对”一把手”既未排名也未严格追究,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好抓差一个样。同时,责任追究结果未能与干部职务晋升、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严格挂钩,也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力。

  二、加强”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领导,牢记主体责任

  1.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严格,党委的主体责任就越重要、越突出。”一把手”必须清醒认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避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缺失等问题的发生。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做到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执法能力建设和先进性

 建设为主线,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强化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担当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一把手”必须敢作为、勇担当,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麻木不仁等现象,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面对矛盾问题敢于挺身而出,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既“挂帅”又“出征”,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

  3.强化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的创新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反腐倡廉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明确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党风政风呈现崭新气象,为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做出了表率。”一把手”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反腐败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为改革发展稳定助力护航。

  (二)建章立制,构置责任体系

 1.厘清集体责任。从“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要做部

 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真正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要健全选人用人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明确个人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廉

 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要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以身作则,当好廉政标杆。

  3.完善责任链条。加快形成逐级延伸、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一是各级党委在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时,横向要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指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二是纵向要督促下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要参照上级党委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和高校等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抓铁有痕, 推动责任落实

 1.“一把手”要敢于担当,做履行主体责任的推动者。“一把手”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主

 体责任扛在肩上,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带头严于律己,做履行主体责任的推动者,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抵制“四风”,带头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重点、敏感领域,带头遵纪、守法、守规。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特别是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出问题时能主动承担责任,真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下级负责。通过言传身教、引领示范,形成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局面。

  2.“一把手”要带头履职,做履行主体责任的执行者。履行好主体责任最重要的是严肃法纪,“一把手”要始终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坚决打消侥幸心理,带头严格履职,不推诿、不扯皮,不触碰高压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既给那些不守法纪、不知收敛、不肯收手的害群之马以严惩,又给那些走在悬崖边上的人以震慑警醒。

  3.“一把手”要善于指挥,做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导者。“一把手”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扎实深入做好动员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织密责任网络。完善人财物管理制度,做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建立长效学习制度,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落实岗

 位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对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愿意承担主体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当“老好人”,勇于做“包公”,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篇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dash;— 1 —— 新形势下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思考

 各位同仁:

 今天,由我和大家学习交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说实话,这个是很大的“命题”,虽然在纪委工作十多年了,真正零距离接触这个工作也有两年,但我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还是研究不够,方式方法少,所以只能和大家谈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什么是党风政风工作 有人说过:党风政风监督是一项“顶天立地”的工作。讲“顶天”,就是担负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检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与党中央的“号令”紧密相联。讲“立地”,就是担负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1.“党风”即党的作风,指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思想方法、行为风格、道德状况和精神状态。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具体表现在(也就是具体要求):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三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四是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

 —— 2 —— 五是民主集中制的作风。

 2.政风: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和行业风气,在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归纳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评议,作出评价。

 3.行风: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以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及行政是否廉洁高效、便民利民、合理合法等。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认真解决部门和行业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问题,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以优良的政风和行风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关键在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是行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紧紧围绕部门的业务工作开展部门和行业风气是部门和行业从政从业行为的外在表现。各部门各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自身的业务工作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措施必须渗透到本部门本行业业务工作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各个程序、各个岗位中。

 —— 3 —— 三是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以规范为关键,以机制作保障,尤其是要抓好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使内外监督有机结合。一是加强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重点是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完善人民群众直接对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的评议制度。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行政系统的层级监督,完善监察、审计和信访部门的监督。同时,结合深化改革,在权力分解、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作等方面狠下工夫,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关口前移,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堵塞不正之风的漏洞,逐步建立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又能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作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门,工作职能中有: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大家注意到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职责中都有“综合协调”这个词,职能职责决定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只是个综合协调部门。职能职责也决定了我们既要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推动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

 —— 4 —— 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党风政风监督的主要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切实加强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内容,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正风肃纪。抓住重点时段,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四是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促进部门和行机作风改变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为什么要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首先, 从党风政风监督室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内部矛盾:

 1.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在内设机构调整后,“四室合一”将给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带来大量的工作任务,如果只是将原有职能进行简单的相加,而不进行有效整合优化,在相当一部分编制和人员投入新成立的其他室的情况下,工作多力量少的矛盾将

 —— 5 —— 会凸显。

 2.职能转变难以到位。按照“三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就是执纪监督问责。但当前不少地方党委、政府从服务中心、促进发展角度考虑,还没有把优化环境、推进改革等方面的担子完全从纪委头上卸下来,而这些工作很多又落到了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身上,要想彻底改变这种状况还有待时日。此外,还有一部分工作从形式上讲已经转出去了,但相关职能单位还不能完全进入角色,还得“扶上马、送一程”。如:各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已经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但还是存在不推则不动的现象。

 3.专项治理效果不佳。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的专项治理工作较多,一般都有“转发文件、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等环节,经过层层转发文件,到了基层有时开展工作的时间已经不足,甚至出现清理整治尚未开始就需要报送总结材料的情形,不得不陷入走过场的尴尬境地。同时,运动式的专项清理往往具有临时性、反复性的特点,在一段时间内能够显现效果,但极少能够及时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实现治本功能。

 4. 工作涉及内容多。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可以说涵盖纪委工作的方方面面,应该说除了审查调查工作外,都涉及,还是一个政策性极强的一个办公室,工作量很大,如上个星期我们就报送了近 20 个材料,导致平时只能在办公室处理事务,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即使有很好的想法要到各单位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就是出不去,有的同志有时还不理解,说你们党风室又

 —— 6 —— 叫报材料了,由于工作量多导致创新工作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少。

 其次, 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外部矛盾:

 1.落实“两个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从当前情况看,仍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教育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及时;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存在老好人思想,面对管理范围内干部违纪问题不是严肃处理,而是出面说情;一些职能部门不能主动履行监管职能,存在拨一拨动一动、不推不动情况。一些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也存在监督手段单一、主动性不强等问题。

 2.查纠“四风”问题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对于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目前常用的集中检查、专项整治等手段已经越来越难以发现,需要进一步通过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利用大数据平台综合比对来精准监测。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过程中,由于缺乏具体评判标准,甄别起来有一定困难,影响整治效果,需要在检查方法和标准上探索创新。

 3.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从近年来基层巡察和专项检查的情况看,村(社)与基层站所、部门二级单位仍然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区域,尤其是扶贫领域、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一些环节的运作程序不规范、权力不透明,职务犯罪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同时,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和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管体系建设不够健全,措施不够有力,集体“三资”管理、

 —— 7 —— 帮扶惠民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履责机制还需完善。党风政风监督室如何在执纪监督部门未分设的情况下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如何在繁杂的基层工作中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定位,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实践探索。

 第三,为什么要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1.纪委监委职责所在。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及其他重要讲话中,对纪委职责多次作过明确定位。在 2016 年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把党章规定的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凸显了“监督”的重要地位。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吸收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成果,把“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关于纪委职责定位高度凝练的概括正式写入党章,成为纪委职责定位的根本遵循。同年 10 月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的监督职责进行了细化、具体化,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法规依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监委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察法》,明确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并规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内容,监督调查处置,打头的同样是监督。

 2.可以做到“关口前移”。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可以

 —— 8 —— 防患于未然。

 3.减少腐败的增量。

 三、进一步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思考 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党的作风建设抓得紧、抓得好,人民群众就支持拥护,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一些,反之就会遭受挫折和损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以身许党许国的情怀境界,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政治担当,亲自谋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要工作。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开始的“处于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再到“取得压倒性胜利”,一步一步取得胜利。

 (一)把准定位,精准聚焦党风政风监督的工作重点。

 一要着力强化政治监督。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个全覆盖”下,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全面把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二 是 抓住“ 关键少数” , 用好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组织开展管党治党年度“政治考核”,用好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 9 —— 责任情况实施办法,督促“第一责任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工作,聚焦问题短板现场发问、客观点评,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1.持续整治“四风老问题”。继续保持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力度,紧盯重要节日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上门督查,着力查纠违规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等问题,定期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查处的问题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2.密切关注“四风新套路”。针对“四风”隐身变异新动向,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导致上级决策部署变形走样,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以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等问题为抓手,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举一反三、持续用力、不断深化。要着力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来认识;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 10 —— 3. 坚持以监督的思维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采取交叉式、“推磨式”方式,杜绝“人情式监督、关系式检查”,有效减少关系网和说情风,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和震慑力。改变以往发现问题后“核查、严处、曝光”的固定模式,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严处”方式,以问题的及时曝光,倒逼责任单位主动认领,及时跟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1.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目前,我们扶贫领域最大的短板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微腐败问题突出等,根据这些问题,我觉得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延伸巡察到村,同时统筹开展对未脱贫的深度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紧盯涉农惠民资金、救灾救济款物、扶贫领域等突出问题,精准发现并快速移交处置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深入开...

篇三: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总结报告 党的十九大以来,xx 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存量问题和增量问题一起查,“两个责任”贯通发力,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带动了社风民风明显好转。

 20xx 年 11 月至 20xx 年 4 月,在监察对象由 48 万增加到 135 万的情况下,xx 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5081 件、处理 7074 人、党纪政务处分 5774 人。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 95.26%,第三种形态占比 3.21%,第四种形态占比 1.53%。追究直接责任占比 79.39%,同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占比 20.61%。调研显示,xx 省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总体呈现“五减一升”态势。

 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总体呈现“五减一升”态势 新增问题全面减少。在查处的问题中,发生在十九大后的新增问题占比 30.11%,发生在之前的存量问题占69.89%,与 20xx 年查处新发生问题数量相比,减少 23.89个百分点。其中,三类问题的新增数量下降最为明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新增问题占查处该项问题的 15.6%,违

 规收送礼品礼金新增问题占查处该项问题的 16.84%,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新增问题占查处该项问题的 24.76%,其他几项问题类别的新增问题占比也均有下降。党的十九大后,在新增问题全面减少的同时,xx 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高压震慑态势继续保持并强化。

 群众信访举报逐步减少。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收到“四风”问题群众信访举报 7901 件,年均 5267 件,较20xx 年下降 20.38%。其中,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举报下降 16.02%,涉及大办婚丧喜宴的举报下降 15%,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举报下降 37.14%,涉及违规公款旅游的举报下降 19.37%,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举报下降29.36%,涉及楼堂管所建设违规的举报下降 29.33%,涉及公 款 吃 喝 的 举 报 下 降 5.86% , 其 他 问 题 的 举 报 下 降26.06%。

 明目张胆违纪违规大幅减少。在查处人员中,明目张胆、公开违纪违规的大幅减少,相当一部分违纪违规采取遮遮掩掩、东躲西藏的隐身变异方式。其中,四类问题最为突出,采取隐形变异方式公款旅游的占该项问题比例达71.34%,采取隐形变异方式违规公款吃喝的占 46.11%,采取隐形变异方式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占 42.37%,采取隐形变异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占 42.32%,其他各类问题中隐形变异都占一定的比例。

 因主观故意受到从重处理人员明显减少。在受处理的人员中,因主观故意受到从重处理的占 7.18%。其中,公车私用的占 2.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中或福利的占 4.4%,违规公款吃喝的占 3.81%。受处理人员因不知规定而违规的占16.92%,从众附和的占 8.86%,不知悔改、对抗组织调查的仅占 0.94%,绝大多数干部经组织教育后均能主动认错整改。

 部分问题明显减少。全省违规公款旅游增量问题 54个,与 2016 年增量问题 98 个、20xx 年增量问题 88 个相比,分别减少了 45%、38.7%,大部分县市此类问题数为零。2016 年至今,全省违规公款出国旅游处理人数只有 3人,且全部为党的十九大前的存量问题。全省因楼堂馆所违规处理的问题中,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占 96.7%,且全部为存量问题。其中,因楼堂馆所建设违规处理的只有 4 人,大部分县市此类问题数为零。

 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省纪委委托第三方民意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率持续上升,2018 年满意率达 87.45%,比 2012 年上升31.13 个百分点。从全省近期专门发放的 6306 份问卷调查情况看,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很满意或比较满意占比达98.94%,群众在正风肃纪中获得感很强或较强的占比87.48%。几乎所有受访对象都表示,近年来基层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等问题现在已经很难见到

 了。

 开展党风政风监督的有效做法 重拳整治隐形变异。紧盯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甄别查处隐形变异等新问题,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招数,先后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指挥部、内部食堂、驻外工作机构、私车公养、空白公函接待等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检查。探索运用“大数据”核查、信息检索、微信举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电子礼品、微信红包等新问题的治理。针对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综合整治票据管理、报销管理、财务科目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源头堵漏。

 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建立重要节点“四风”问题报告和督办制度,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媒体曝光问题,回应媒体关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将专项检查贯穿始终,集中开展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财务票据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专项检查,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整体效应。

 严肃执纪一寸不让。坚持言出纪随、动辄则咎,存量问题和增量问题一起查,“两个责任”和直接责任一起追,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疾风厉势。对发生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强化“一案双查”,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步

 追究。突出通报曝光的经常性和制度化,将综合通报和专项通报相结合、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内容。压实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责任,针对“四风” 问题连续两个月“零报告”的县(市、区)和省直部门,组织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压茬推进监督责任落实。紧盯薄弱地带,织密监督网络,着力整治高校、国企、金融机构、二级单位、农村基层单位等薄弱地带的“四风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地带“无盲区”。

 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问题征集,督促职能部门对制度不细、模糊地方作出政策解释。制定实施新形势下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相关办法,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坚决当面拒收和事后退还各类违规违纪礼品礼金,督促相关省直部门制定完善工资津贴补贴、评审费、加班补贴等系列制度,向省检察院发出关于空白接待公函问题的纪律建议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标本兼治。

 当前仍需警惕的几个方面

 基层压力传导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乡基层、国企、高校压力传导存在弱化问题。少数干部心存侥幸。少数干部知行不一、言行不一,平时把纪律规矩挂在口头,但面对具体问题时还是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隐形变异问题值得关注。少数干部挖空心思规避监督,采取隐形变异方式违规违纪,如通过“精致”走账违规公款吃喝、通过快递或微信红包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通过套取燃油费“私车公养”、通过虚设办公桌整改办公用房超标等。

 相关制度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制度不配套、不细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如关于干部奖励、加班费规定较严,值班费、伙食补贴、误餐补助等规定不明确,影响了执行效果。

篇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势下县级纪委监督工作存在 的

 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也在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从 2019 年,县纪委监委开始实施全面的监督政策,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精准监督、长期监督的发展之路,以监督为主要工作任务,切实保障普通民众的知情权、公平权,努力实现我国政府办公的公正、透明。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研究,其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提升政府办公效率和质量。

 一、引言 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其中明确规定一定要努力提升党风政风的建设,时刻监督党风政风,使其能够提升自身的办事水平。为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积极践行党

 的政策要求,增强政府工作职能的发挥,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此本文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二、新形势下县级纪委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一)县级纪委监督机制建设缺乏充分的横向协调与合作

 目前,我国法院、纪检、政府三者之间权利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虽然在工作职责上彼此之间也有监管,但监管的内容模糊不清,监管范围较小。

 (二)县级财政监督法律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财政监督法制还不够完善,对于财务支出和收入的监管模糊不清,而且财政监督的流程管理没有详细制定,导致法律规章制度流于表面,致使整个监管过程形同虚设,法律也失去了其强制约束监管的特性。同时,由于县级发展较为落后,在经济、政府、文化方面都相对滞后,这也影响了其财政监督法规体系的建设进步,致使县级纪委监督工作无法落实到实处。

 (三)县级纪委监督工作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

 目前,财政监督结果没有形成良好的公示制度,致使财政运行和监督结果之间没有形成有效衔接,对于企业财务监

 督所反馈出来的问题也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从而降低了县级纪委监督工作的质量。

 (四)缺乏县级财政的绩效监督

 我国所实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改变了以往模糊不清的财务支出行为,但是其对财务事项缺乏有限监管,对于县级财政问题的监管更是少之又少,导致很多的财务款项支出和来源都含糊不清。另外,县级财政花费也没有明确的绩效评价体系,使很多不合理的支出得不到控制,财政资金的管理措施过于粗犷。

 (五)县级财政监督机构建设滞后,财政监督队伍力量薄弱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繁荣和进步,县级纪委监督工作也变得更为复杂和烦琐,但是县级财政监督人员的编制丝毫没有变化,从而使原有人员工作中承受着巨大压力。同时,县级财政监管方面没有设置专门的岗位或者部门,人员配置年龄也较大,县级财政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十分落后,人才队伍发展跟不上越来越繁重的县级财政监督任务。此外,县级纪委监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的是相关人员对各方面信息的掌握,因此,我国县级纪委监督还存在缺乏复合型人才的问题,导致财政监督工作举步维艰。

 三、新形势下加强县级纪委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

 理清监督职责定位

 监督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在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和各方面利益接触,一旦被利益所诱惑,便会失去自己的坚定立场,从而阻碍监督工作的进行。为此,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旨在为监督人员的工作理清思路,指明其监督的前进道路。同时在县级纪委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主体的责任,分清楚各项财务项目的资金运行情况,实施专职专责的监督管理方法,从而有效解决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补齐日常监督短板

 规范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体系,两者之间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管的模式。同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要求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身作则,经常沟通、交流,反复强调党的纪律性,加强对其日常行为的约束。“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的理念要逐步深入人心,从而杜绝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更好地提升监督效果。

 (三)加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协同配合

 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监管体制,以城市带动乡村,同时针对农村的实际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推进各项监督工作的开展。目前,在上下联动配合监督的体系中主要侧重点在于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体制,以实地调查为前期的监管准备工作,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为事中的监管,以查缺补漏为事后的监管,推动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着眼于“ 两个维护”

 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的开展,切实确保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普通民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两个维护”上一定要做好相应工作,第一就是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毫不动摇,正确认识到纪委监委监督的重要性,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提升党的政治建设水平,将监督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第二是要坚持自上而下监督理念的传达,切实做好监督工作,体现出以中央为领导地方各级积极践行党的政策和部署。在监督工作的实施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不舞弊,上下级纪委之间要形成健全、完善的沟通体系,树立起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五)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必须在“ 综合协调” 上“ 强身”

 县级纪委监委党风的政风监督工作一定要落实到位,在职责方面树立起正确的监管意识,监督工作应当归属于综合部门管辖,其工作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了对各个部门日常工作行为的监督,又包括了对一些涉及到企业经营状况的大项目运行监督。其直接对上级政府负责,肩负着汇报工作,对内连接机关各部室,对外承担宣传企业形象的作用。根据相关的数据我们能够知道,在县一级纪委监委,其中百分之五十的监督文件来自于党政府监督室。

 在“综合协调”方面一定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强化学习研究,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分配。以党的指示为主要工作路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去执行,从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当中寻找自己的职责所在,认真落实好自己的每项工作,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会积极主动地去争事情做,而不是被动消极地做事情,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水平。在很多的政府工作中只要工作人员能够摆正自己的态度就能够获得较好的效果,思想觉悟的高度将会决定实际操作的完成效果。三是要加强日常沟通,营造工作氛围。自上而下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氛围,

 遇到问题及时和领导反馈,发动大家的力量寻找合适的解决措施,同时要和其他部门的同事打好关系。

 (六)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必须在“ 提质提效” 上“ 练功”

 当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成为我国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党一定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引导作用,发挥出自己的带头作用,严格做到以身作则,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为老百姓的生活所考虑,更好地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在“提质提效”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做好战略部署。党要做好自己“牵头羊”的工作,在作风整治方面发挥出重要的引导作用,将监督工作进行合理分配,力求能够做到权责分明,每个人的才能够发挥出来,建立起健全、完善的监督运行体制。二是方式方法要新。社会处在不断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因此,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学会与时俱进的创新,采用新方法、新思路去扩展监督工作内容。在工作的过程中要边学习边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学习以往成功的经验,针对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进,也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为自己所用。三是工作节奏要快。党的政策在不断更新,从相关领导的讲话中总结学习方向,坚定不移地开展监督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时代下我国县级纪委监督工作也面临着严重的考验,工作任务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监督的效果变得更难控制。因此,本文以此为研究方向,重点探索了如何才能够提升县级纪委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促进我国监督工作的开展。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監督意识,坚持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正之风,更好地促进我国整体发展,提升政府的工作效率。

篇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六篇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名党员,**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 年,**市纪委监委处置的**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件,仅占比**%,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

 《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

 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

 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市委“**”部署,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

 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 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

 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执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础性的工作,结合实际,将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队伍专业化的问题。随着转录融合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内部职能部门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断强化。新形势下,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执纪执法一专多能。当前执纪监督队伍专业化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大量随编划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全面掌握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求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队伍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驻纪机构检监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机会相对较少,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矛盾不断突显,问题线索不断增加,随着干部转录一起从各级检察机关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较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消化积淀的问题线索,只有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力量,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办上,执纪监督队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执纪监督机制规范化的问题。一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

 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党风政风监督与执纪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联动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当前执纪监督大多停留在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层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要深入、系统、精准地掌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只有探索拓展监督办法,真正实现执纪监督“长牙”“带电”。

  (三)执纪监督定位的问题。执纪监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不够准确,没有站在纪检监察视角剖析问题,有效破解执纪监督短板。一是过分依赖主责部门。把执纪监督等同于主责部门的行业监督,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还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计、财政等责任部门的业务监督,监督发现的问题停留在主体责任部门业务监督视点层面。二是监督没有紧扣纪检监察职责。执纪监督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主责部门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执纪监督变成了为主责部门拾遗补漏,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较低,与六大纪律和违法犯罪关系不紧密,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存在问题“表象”后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

  (四)执纪监督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执纪监督部门职责权限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更多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给党员干部敲警钟,让其“红红脸出出汗”,执纪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监督,目前尚无准确界定。二是谈话函询后续工作深入的问题。当前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处置的问题线索,以谈话函询方式为主,对于党员干部矢口否认、避重就轻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存在一定制约因素。实践中通常情况是转为初核后交执纪审查部门办理,让“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助长相关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谈话函询工作的震慑力。

  二、对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优化线索管理机制。执纪监督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严格实行室务会议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由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并可在开展重点执纪监督检查和重大审查调查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对外协作联动机制。针对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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