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协议怎么写5篇合资合作协议怎么写 合资经营深圳 有限公司合 同 第一章 总 则中国深圳 公司和 公司与 国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资合作协议怎么写5篇,供大家参考。
有限公司 合
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深圳
公司和
公司与
国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公司在中国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中国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公司 在
国 或
地区 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电话
传真
E-Mail: 丙方 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注境外合营方是自然人要写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等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深圳市设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名称为深圳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深圳市
区
路
号。
第四条
合营企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七条
合营企业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企业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 甲方出资
万元占
% 乙方出资
万元占
% 丙方出资
。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资
甲方 现
金
万元 机械设备
万元 厂
房
万元 土地使用权
万元 工业产权
万元
乙方 现金
万元 机械设备
万元以中国商检机构检验、核价为准不足部分以外币现金补足。
工业产权
万元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内容和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合营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以上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合营各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办理申请设立合资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组织合营企业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五章规定认缴出资 协助办理合营企业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协助合营企业在国内外购置或租凭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县合营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协助合营企业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协助合营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认缴出资并负责将乙方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合营企业目的地 协助合营企业在国际市场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协助合营企业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负责培训合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设备购买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七条
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设备应由合营各共同选购如委托
其中一方代购的代购方应事先将设备的型号、品质、产地、数量、价格等告知其他股东并取得书面认可方可代购。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九条
合营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第二十条
合营企业的产品按以下方式销售 第二十一条
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并向国内外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人。董事长由
主委派副董事长由
主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多数董事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发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二之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企业应在法定住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
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惩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委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和规定办理。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
合同订立后报深圳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三条
合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合营企业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营企业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设主任一人由
主推荐副主任
人由
主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营各方协商指派
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营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四十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
第四十一条
合营企业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二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三条
合营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营企业的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营企业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五条
合营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四条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境外合营方获得的佥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依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
合营企业的期限为
年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营一方提议合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营企业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营企业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营合同。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
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营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五十七条
因未如期履行缴足出资义务而造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
%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 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
%违约金外 履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营企业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方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合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友好合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合作时间
1、合作方式
甲方以______出资,价值人民币_______元,占股______%;乙方以______出资,价值人民币________元,占股______%。
2、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3、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做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该项目盈利后,乙方占____%利润,甲方占____%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和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二条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 甲方:
法定地址:
董事长:
乙方:
法定地址:
副董事长:
丙方:
法定地址: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营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地址:
中文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第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
规定,并受这些法律的保护。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甲、乙按各自的出资及提供的合资条件,按甲、乙方约定的分配办法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七条
甲、乙方经营的目的: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营企业经营范围: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年营业额
万人民币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第十二条
合资各方的出资及合资条件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以现金投入。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以等值港币现汇投入。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以现金投入。
第十三条
甲方、丙方商定投资资金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前到位:丙方投资资金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到位。
第十四条
合资各方的利益分配 甲、乙方约定:各方按税后实际利润,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分配比例为:甲方
%、乙方
%、丙方
% 第十五条
合营各方扩大投资,或向他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 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 按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及时提供合营条件; 3、 协助合营公司需要的办公场地及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4、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办公设备、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必要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及所需要的其他人员; 6、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 即时提供国内市场信息 8、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 按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及时提供合营条件; 2、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开拓国际市场、搭建销售网络等有关事项; 3、 提供需要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4、 培训合营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5、 即时提供国外市场信息; 6、 负责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服务项目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服务主要面向宁波市及周边地区。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在国外设立连锁店。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服务由合营双方共同负责。
第二十条
为了提高合营公司知名度,扩大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合影公司的外汇平衡自行解决
第八章 董事会和监事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丙方委派
名。董事会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 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须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存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监事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请,任期三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其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在国内购买。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合营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二章
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职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八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条
合营企业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在中国境外注册的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一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三章
合同期限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第十四章
合营期满财务处理 第四十三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章
保险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五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七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另一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
双方凡因执行本合同、章程时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
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在董事会会议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章
文字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的条款等如需改订、变更、追加时,在甲、乙方进行协议后,提出书面报告报审批机关,经批准后有效。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均须报宁波市海曙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签字。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 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 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 30 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目的。
第二条
经营项目 甲、乙、丙双方同意,由乙方、丙方出资购买帷艺软装浦口店店面经营及分红权。(对决策股权不产生影响)
项目地址:
xx 市 xx 区 xx 号。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购买经营股权及分红比例____%。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购买经营股权及分红比例____%。
2.各合伙人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清算账册及出资比例给予支付。
第四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3 、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店面人员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协议规定每月分红。
4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 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 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
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 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15 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
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下面为大家推荐的是 2017 最新合作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第 1 篇 2017 业务员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业务代表,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公司的所有新老客户。工作内容包括:客户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新客户开拓、产品成本核算。乙方负责订单上的业务往来工作,订单交付工作。不参与公司内的车间或仓库工作,订单交接生产部门负责全权生产。(注:交货量大或乙方工作繁忙时,甲方需派司机等人员配合送货工作。)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帮甲方管理公司业务,甲方给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资,另加业绩提成。
2、甲方给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资:人民币 2500 元正。
3、提成计算方法:旧客户提成按照旧客户的总营业总额的 2%作为提成;新客户提成按照新客户的总营业额的2%~5%作为提成(注:按新客户利润高低来区分提成,利润在 20%时提成 2%,在 30%时提成 3%,在 40%时提成 4%,在 50%时提成 5%,在 50%以上时超过部分由甲方、乙方、客户方三等份分成)。甲方介绍的客户或订单,提成按照固定2%计算。
4、提成支付周期:按季度结算(1-3 月份的提成在 4月底前支付清;4-6 月份的提成在 7 月底前支付清;7-9 月份的提成在 10 月底支付清;10-12 月份的提成在 1 月底前支付清)
5、客户提成结算由甲乙双方核算,每月支付一次(特殊开支注明)。
三、业务开支
1、日常业务开支:与新老客户业务往来所产生的应酬等费用,按全年营业额的平均月营业额的 1%作为业务开支(例如 2011 年营业额 480 万,平均每月营业额 40 万*1%=4000 元/月的业务开支费用)。
2、节日开支:凡是中秋节、农历新年等节日,需要给客户封红包、送礼品、赞助费等所需要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在业务开支预算内。
四、过失费用
乙方在订单传递与交接的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导致
产品报废或退货不能使用的,按产品开料出来的价格和人工成本,再扣除报废产品卖掉的废料钱,余下的成品由:甲方承担 70%,乙方承担 30%。
五、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日。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第 2 篇 2017 融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事宜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未来的投资
进行融资,特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甲乙双方基本权限
1、 甲方全程谋略规划投资项目,建设项目通路,提交项目执行方案;
2、 乙方赋予甲方上述权利,进行项目投资,监督甲方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条:融资项目
1、此协议不涵盖具体的投资项目,属风险投资资本运作范畴,由甲方主要负责调研市场,寻找投资机会,并在选择合适的项目后与乙方协商投资事宜,启动投资。
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融资要求,接受注资后(投资后)甲方对于资金的全盘运作。
3、甲方如与第三方合作,须提交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给乙方查看,同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并签订附加协议附在本协议后。
第五条:融资额度及打款
1、为最大限度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最大化,甲方对融资额度设定最低金额,本次融资额度最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签订融资协议后,乙方须一次性将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股权及利益分配
1、 甲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乙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将资金一次性打入双方共同户名的对公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3、 甲乙双方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单方面以各种理由将资金进行转移,资金流动须经过双方到银行共同签字办理手续方有效。
4、 如出现亏本,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超出投资额度的亏损,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牵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复印合同复印件,依此作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 牵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 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 评估甲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2) 全程跟踪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3) 甲方与第三方合同,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
方可执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整个项目的寻找,前期可行性评估,为项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项目分析方案与乙方探讨;
2、 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3、 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 解决与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合作顺利;
第九条:费用支付
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三天内,甲乙双方出具有效证件办理共同账户;
2、 第四天至第十三天内(一周之内),乙方应将所有投资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
3、 双方指定_________银行;
4、 共同账户名:_________;共同账户号:
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承诺
1、 甲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投资服务;
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和合法性;
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从事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想乙方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 5000 元,本协议自动终止。
2、 若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按协议时间在共同账户打入协议投资金额,赔偿甲方违约金 5000 元,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协议若因第三方合作需要另外签署协议,附在本协议后作为附件。
甲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第 3 篇 2017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以研发、制造、销售______及______为主的公司,并且拥有完善的销售配套体系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乙方拥有完善的人际关系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为甲方提供较好的市场开发支持。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宗旨。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甲、乙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的基础。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依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参加招、投标和报价等;甲方为顺利夺标和获得订单,根据竞争对手、投标、实际订单及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乙方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货期,支持乙方投标和报价。
2、乙方以甲方名义参与的所有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应
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履行,否则视同无效。
3、甲方针对每个成功交易项目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服务费根据供货出厂单价和销售单价的差价及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所得。因此,每个交易项目甲、乙双方将依据实际标的额,另行确认供货价差表。供货价差表为服务费计算的唯一依据。
4、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按实际签订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项目合同订单产品的生产和配送,并根据项目订单计划按时按量供应产品。
2、甲方负责项目合同履行时的技术工作处理,如材料送检、抽检等工作。
3、甲方应保障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标准,若出现不合格产品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销售和促销资料。
5、甲方应接待乙方客户的相关业务考察,甲方承诺乙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泄露上述秘密。
6、甲方应及时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
四、乙方义务:
1、乙方主导各个项目合同的人际公关,自项目接触
至其完结,全部与项目有关事宜所产生的公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合同货款回收工作。
五、保密:
1、甲、乙双方应对相互工作接触及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为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事项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甲、乙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壹年。
七、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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