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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7篇

公文范文 时间:2023-07-03 17:55:11 来源:网友投稿

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7篇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据新华社报道,3月14日起,中国10年来最大规模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换届拉开帷幕。在三个半天里,产生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7篇,供大家参考。

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7篇

篇一: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华社报道, 3 月 14 日起,中国 10 年来最大规模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换届拉开帷幕。在三个半天里,产生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机构领导人。

 2003 年以来连任两届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交棒给新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国家机构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 月 14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习 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选举张德江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3 月 14 日,选举李源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李源潮是自 1998 年以来,首个非政治局常委当选国家副主席。此前三届国家副主席分别是:

 胡锦涛、曾庆红、习近平 三人均未连任。

 3 月 14 日,王晨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在 14 日选举产生的 13 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有 10 人系新当选: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国新办主任王晨、中组部副部长沈跃跃、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发改委主任张平、西藏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卫生部部长陈竺。

  3 月 1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从中国农村最基层到中国著名高校北京大学,到共青团中央 ;从主政全国人口最多的农业大省河南到“共和国长子”工业大省辽宁,到进入中共中央最高领导层,一路走来,李克强的统筹、决策能力不断提升,积累了丰富的从政阅历和理政经验。

 3 月 15 日,他当选国务院总理,成为新中国第一位博士总理。

  近日,据港媒分析指此次大部制改革是继 2008 年后,国务院再度实施的改革,李克强亲自主持大局、以改革见长的汪洋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内容是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减少机构重叠,提高政府效能。

 据人民网曾报道,李克强夫人程虹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语系英语教授, 长期从事教学及学术研究工作。李克强和程虹育有一女。

  3 月 15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决定范长龙、许其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3 月 15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决定常万全、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3 月 15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周强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3 月 15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曹建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观察家指出,继 2012 年 11 月中共十八大实现了党的领导层新老交替后, 国家机构领导人也即将实现新老更替。顺利实现党和国家机构高层人事的历史性交棒。

  习近平简历

 习近平,男,汉族,1953 年 6 月生,陕西富平人 ,1969 年 1 月参加工作 ,1974 年 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 ,在职研究生学历 ,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69-1975 年 陕西省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大队知青、党支部书记

  1975-1979 年 清华大学化工系基本有机合成专业学习

  1979-1982 年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秘书 (现役)

 1982-1983 年 河北省正定县委副书记

 1983-1985 年 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 ,正定县武装部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1985-1988 年 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

 1988-1990 年 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 ,宁德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0-1993 年 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3-1995 年 福建省委常委 ,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5-1996 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 ,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6-1999 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 ,福建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1999-2000 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 ,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福建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2002-2003 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长,兼任黄河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

 2003-2004 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2005 年 辽宁省委书记

 2005-2007 年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8 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08-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

 张德江简历

 张德江,男,汉族, 1946 年 11 月生,辽宁台安人, 1968 年 11 月参加工作, 1971 年 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经济系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1968-1970 年 吉林省汪清县罗子沟公社太平大队知青

  1970-1972 年 吉林省汪清县革委会宣传组干事、机关团支部书记

  1972-1975 年 延边大学朝鲜语系朝鲜语专业学习

 1975-1978 年 延边大学朝鲜语系党总支副书记,校党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

  1978-1980 年 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经济系学习,留学生党支部书记

  1980-1983 年 延边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1983-1985 年 吉林省延吉市委副书记,延边州委常委兼延吉市委副书记

  1985-1986 年 吉林省延边州委副书记

 1986-1990 年 民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90-1995 年 吉林省委副书记兼延边州委书记

 1995-1998 年 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2002 年 浙江省委书记

 2002-2007 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07-2008 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

 2008-2012 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重庆市委书记 (2012.03 兼;2012年 11 月,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

 2012-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范长龙简历

 1968-1969 年 辽宁省东沟县孤山公社知青

 1969-1971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一二二炮营三连战士、班长据新华社报道, 3 月 14日起,中国 10 年来最大规模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换届拉开帷幕。在三个半天里,产生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机构领导人。

  2003 年以来连任两届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交棒给新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国家机构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李源潮简历

 李源潮,男,汉族, 1950 年 11 月生,江苏涟水人, 1968 年 11 月参加工作, 1978 年 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

 1968-1972 年 江苏省大丰县上海农场职工 1972-1974 年 上海师范大学数学系学习

 1974-1975 年 上海市南昌中学教师

 1975-1978 年 上海市卢湾区业余工业专科学校教师

 1978-1982 年 复旦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系团总支副书记、书记

  1982-1983 年 复旦大学管理系教师、校团委副书记

  1983-1983 年 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

 1983-1990 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其间:1988-1991 年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科学中心在职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

 1990-1993 年 中央对外宣传小组一局局长

 1993-1996 年 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副组长、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1991-1995 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部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

 1996-2000 年 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2000-2001 年 江苏省委副书记

 2001-2002 年 江苏省委副书记、南京市委书记

 2002-2003 年 江苏省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

 2003-2007 年 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12 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2012-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 (至 2012 年 11 月)

 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李克强简历

 1974-1976 年 安徽省凤阳县大庙公社东陵大队知青

  1976-1978 年 安徽省凤阳县大庙公社大庙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8-1982 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校学生会负责人

 1982-1983 年 北京大学团委书记,共青团中央常委

  1983-1985 年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兼全国学联秘书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85-1993 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 (其间:1991.09-1991.11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

 1993-1998 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

  1998-1999 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兼任黄河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

  1999-2002 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兼任黄河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

 1971-1972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一二二炮营三连指挥排长

  1972-1973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政治处宣传股见习干事

  1973-1973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

  1973-1976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一五二炮营一连政治指导员 (其间:1975.02-1975.12宣化炮兵学院学习 )

 1976-1976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副团长

 1976-1979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副团长代一营营长

  1979-1982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副团长兼参谋长 (其间:1980-1982 年解放军军事学院完成班学习 )

 1982-1985 年 陆军第十六军炮兵团团长

 1985-1990 年 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四十八师参谋长

 1990-1993 年 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四十六师师长

 1993-1995 年 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参谋长

 (1992-1994 年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

 1995-2000 年 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军长

 2000-2003 年 沈阳军区参谋长

 2003-2004 年 解放军总参谋长助理

 2004-2012 年 济南军区司令员

 2012-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许其亮简历

 1966-1966 年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学员

 1966-1967 年 陆军第三十八军一一二师三三五团当兵锻炼

  1967-1968 年 空军第八航空学校学员

 1968-1969 年 空军第五航空学校学员

 1969-1970 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七十七团飞行员

  1970-1973 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独立大队飞行员

  1973-1976 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独立大队副大队长

  1976-1980 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独立大队大队长

  1980-1983 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副师长 (其间:1982.03-1982.10 空军指挥学院军事高级班学习 )

 1983-1984 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师长

 1984-1985 年 空军第四军副军长

 1985-1986 年 空军上海指挥所参谋长

 1986-1988 年 国防大学基本系学员

 1988-1989 年 空军第八军代理副军长

 1989-1990 年 空军第八军参谋长

 1990-1993 年 空军第八军军长 1993-1994 年 空军副参谋长

 1994-1999 年 空 军 参 谋 长 ( 其 间 :

 1994.09-1994.11 国 防 大 学 战 役 进 修 班 学习;1998.07-1998.10 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系学习 )

 1999-2004 年 沈阳军区副司令员兼沈阳军区空军司令员 (其间:2001.03-2001.07 国防大

 学正军职以上干部培训班学习 )

 2004-2007 年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2007-2007 年 空军司令员

 2007-2008 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空军司令员

  2008-2012 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空军司令员

 2012-

  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王晨简历

 3 月 14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1950 年生于北京,汉族。1982 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毕业, 获硕士学位。高级编辑。1969 年 1 月赴陕西省延安地区宜君县下乡插队,后在宜君县委、延安地委工作。1969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 1974 年起,长期在光明日报社工作,任编辑、记者,群众工作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副总编辑等。

 1995 年任光明日报总编辑。

 2000 年 6 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01 年 8 月任人民日报总编辑。

 2001 年 10 月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2002 年 11 月任人民日报社社长。

 2003 年 3 月任中国报业协会主席。

 2008 年 4月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2011 年 5 月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是中共第十六届、 十七届中央委员, 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周强简历

 1976.08——1978.09 湖北省黄梅县独山乡周边大队知青

 1978.09——1982.09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09——1985.08 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

篇二: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领导干部任职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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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官员级别及退休年龄介绍

  中国官员级别、退休年龄及升迁限制

 退休年龄

 -正国级 70 岁:大概是 75 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要由党中央决定。国家级正职有国家主席、副主席,总理、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军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副国级 70 岁: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副总理、国务委员、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

 -正省部级 65 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 65 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 3 年,所以大多是 68 岁。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职务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应当到年满 67 岁、或 68 岁离开实权部门。

 -副省部级 60 岁:省部级副职是 65 岁,但 60 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副省部级满 60 岁离开实权部门,或退休,或转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任闲职、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专门委员会主任,或转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社团组织任职,或转到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作

 为退休前的过度。

 一般称副省部级以上文职干部,副军级以上军职干部为高干

 官员级别说明

 -正省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 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 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

 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 1 军后勤部部长、34 师政委)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 35 师副政委、179 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 105 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 105 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 60 或 65 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各级别从上到下分别为:正国级、副国级、正省部级、副省部级、地厅级、副厅、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

 升迁年龄限制

 以副处提拔正处的年龄限制为例:

 一般是男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 48 周岁,女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任副处级职务不少于 7 年的,男同志年龄可放宽到 50周岁,女同志年龄可放宽到 48 周岁。各地可能会有微调。

 至于其它各级别年龄限制,参照即可得出。

篇三: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研究与分析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9 (1989 年 年 9 9 月 月 2 22 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

 根据 5 1995 年 年 5 5 月 月 8 18 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

 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第四章

 选区划分

 第五章

 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

 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七章

 投票选举

 第八章

 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

 第九章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 以下简称《选举法》) ) ,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行使选举权利。

 资料仅供参考

  第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设区的市,地区辖县、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市辖区、县、不设 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按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军区暨驻晋部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选举产生出席省、市、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

 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进行直接选举期间,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选举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指导所辖县、市、乡、镇的选举工作。

 第五条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换届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选举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党、人民团体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乡、镇换届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选举委员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政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

 由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各级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选举的日常工作。

 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选举工作指导组,作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决定。

 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分别由县、不设区的市、市辖 区、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决定。

 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

 资料仅供参考

  第六条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选举委员会的任务:

 ( ( 一) ) 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

 ( ( 二) ) 宣传贯彻《选举法》、本《细则》和有关选举的规定; ;

 ( ( 三) )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编制选举经费预算,培训选举工作骨干,检查指导选举工作; ;

 ( ( 四) ) 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

 ( ( 五) ) 指导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印制选民证; ;

 ( ( 六) ) 指导各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汇总公布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

 ( ( 七) ) 规定和公布选举日期,制定投票办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

 ( ( 八) ) 受理对破坏选举工作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提交有关单位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

 ( ( 九) )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级选举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汇报选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选举工作; ;

 ( ( 十) ) 选举工作结束后,做好文书、资料、统计报告和选举工作的总结,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存档。

 乡、镇选举委员会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选举委员会的委托,办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七条

 选区选举工作组的任务:

 ( ( 一) ) 划分选民小组; ;

 ( ( 二) ) 组织选民学习《选举法》、本《细则》和有关选举的规定; ;

 ( ( 三) ) 办理选民登记,发选民证; ;

 ( ( 四) ) 组织选民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汇报选民的意见; ;

 ( ( 五) ) 监制票箱,组织投票 选举; ;

 资料仅供参考

  ( ( 六) ) 协同选举委员会派出的人员主持本选区的投票选举,统计选票,向选举委员会报告选举结果。

 第八条

 选民小组的任务:

 ( ( 一) ) 召集选民学习《选举法》、本《细则》和有关选举的规定; ;

 ( ( 二) ) 召集选民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组织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向选区选举工作组汇报选民的意见; ;

 ( ( 三) ) 召集选民参加投票选举。

 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第九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每十五万人能够增加一名代表,具体名额依照《选举法》的规定确定。

 第十条

 设区的市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后,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内不再变动:

 ( ( 一) )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能够增加一名代表; ;

 ( ( 二) )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能够增加一名代表; ;

 ( ( 三) )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能够增加一名代表; ; 人口不足二千的乡、镇的代表总名额能够少于四十名。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军区暨驻晋部队选举出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同省军区、军分区和团以上以及相当于团以上单位的领导机关协商确定。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驻地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十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省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资料仅供参考

  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人口特少的乡,至少应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人。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原则上按人口数分配。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也应有乡、镇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一人。

 市辖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区人民政府领导的中央、省、市所属的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学校代表名额的分配,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多于驻地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具体名额由选举委员会同上述单位协商确定。

 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需要调整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时,须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 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能够小于四比一直至一比一。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应一次全部分配到选区或者选举单位,由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按应选名额进行选举。

 第四章

 选区划分

 第十四条

 划分选区应从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出发,能够按居住状况划分,也能够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第十五条

 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

 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致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 致相等。

 第十六条

 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能够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划分选区。少数居住分散的山区自然村,在其人口接近当地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时,也可单独划分为一个选区。

 第十七条

 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在农村,一般能够按几个村民委员会、生产单位联合划分选区,人口多的自然村能够单独划分选区,人口少的乡也可单独划分为一个选区; ; 在城镇,较大单位能够

 资料仅供参考 单独划分为一个或几个选区,没有工作单位的市民可按居住状况单独划分选区,也 可与就近单位联合划分选区。

 第十八条

 居住比较集中、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一般单独划分选区; ; 居住分散、人口少的少数民族,可与就近单位、居民联合划分选区。

 第十九条

 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进行的,应分别划分选区。

 第二十条

 中央、省、地区、设区的市所属单位分驻数地,其职工应分别参加所在地的选举,不得跨县、市、区划分选区。

 市辖郊区人民政府驻地在城区内的,其所属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参加郊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城区的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的选举。

 驻在乡、镇的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能够只参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五章

 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

 第二十一条

 按照《选举法》第三条规定,对年满十八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进行选民登记。

 计算年满十八周岁选民年龄的时间,以当地规定的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按公历计算。

 第二十二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 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选区的选民名单; ; 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第二十三条

 因反革命案或者其它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不进行选民登记。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可予登记:

 ( ( 一) )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

 ( ( 二) ) 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 利的; ;

 ( ( 三) ) 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

 资料仅供参考

  ( ( 四) )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

 ( ( 五) ) 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能够在流动票箱投票,能够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它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能够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第二十五条

 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和其它神志不清者,经医院证明、本人家属或者监护人同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列入选民名单 。

 第二十六条

 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对选民名单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核对。

 第二十七条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在农村或者城镇居住的选民,应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 ;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正式职工或者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 ; 非正式职工,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后,可在现工作单位所在选区登记。

 离休退休干部、职工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本人要求在原工作单位所在选区登记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区的证明后,也可在原工作单位所在选区登记。

 有临时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选 民,在...

篇四: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主任在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主要是新当选的领导班子成员与机关的各位同志正式见面,以便今后一起更好地工作和学习,刚才 xx 同志宣读了市委关于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定和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分工、传达了 xx 书记在市委常委与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各位副主任也做了很好的发言。

 刚刚闭幕的市 xx 届人大 xx 次会议,是继市第 xx 次党代会之后我市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大会。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常委会机关各位同志的辛勤劳动。在大会筹备阶段和大会召开期间,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热情饱满的敬业精神,紧张有序、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 xx 届人大 xx 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并表决通过了市九 xx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后人

 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大会闭幕当天,市委常委与市人大常委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召开座谈会,xx 同志代表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当前,按照市委的要求全面落实市第 xx 次党代会的部署、市 xx 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卓有成效地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责任,也是常委会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常委会党组对此十分重视,大会闭幕后上班的第一天我与 xx 同志就碰头研究工作,并与机关的负责同志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随后又召开党组会议,大家一致认为,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要早规划、早着手、开好头、起好步,并决定召开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作好工作动员和部署,抓早开展各项工作。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勉。

 一、胸怀全局,明确职责,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 xx 的发展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面临跨越式的发展机遇。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 xx 省 xx 产业名城的关键时期。当前全市政通人和、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构建和谐 xx 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基础。“三会”的胜利召开,绘就了 xx 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目前全市上下都在按照市委的部署,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实施六大战略、全面推进十

 大建设而努力奋斗,我市新一轮的发展热潮正在到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代表 xx 万 xx 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代表机关,在推动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建立50 多年来,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实践也证明这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首要职责,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取得了显著成绩和丰富经验,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也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明显的体现。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转变成国家意志,形成共识和统一行动;把党委推荐的人选选举、任命到国家机关领导岗位上,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引导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使群众利益与意愿在国家社会事务管理中得到切实保障和体现等。因此,人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事关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各位委员、机关全体同志务必清醒认识我市当前的发展形势和人大的使命,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以出色的工作业绩维护和促进 xx 的大好发展局面。

 二、加强学习,转换角色,以良好的履职能力胜任工作 这次换届,由于任职年龄规定或者工作需要,不少同志从其他单位调整到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其中常委会领导班子半数成员是刚刚进入人大工作。这些同志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这些经验对于下来做好人大工作很有帮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加入的同志面临着如何适应新岗位、新角色、新任务的问题,上届留任的同志也面临着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提升自我的问题。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涉及面也非常广泛。要胜任人大工作,我认为以下两个方面非常重要:

 第一,转换角色,找准定位。人大工作与党政工作的方式和特点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规范性文件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一人一票,集

 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三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在于监督,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包办代替“一府两院”工作,更要避免不恰当地干预“一府两院”日常具体工作。我们要根据人大工作的特点,尽快转换角色,转变工作方式。

 第二,更新知识,力求博学。人大工作涉及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知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都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做到坚持学习、善于学习,这是人大工作得以跟上新形势要求并不断创新发展的有力保证。一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各次全会精神,加深对新时代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的理解,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尤其是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自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要广泛学习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等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我,开阔视野。

 为此,要把学习培训列为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常委会机关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批轮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在抓好集中培训的同时,也要对个人自学提出要求。要通过抓学习培训,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的参谋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以更好地胜任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

 三、团结一致,紧密协作,紧紧依靠集体智慧做好工作 在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的讲话中,我讲过要紧紧依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做好工作,关键就是团结协作。在今天的会议上,有必要再次强调这个问题。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面临着不断变化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能不能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不仅需要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而且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团结一致、紧密协作、共同努力。团结问题不是哪个人的问题,是关系到一个团队的整体效能和公众形象的重大问题。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智慧、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必须强调,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们开展的工作,并不是那个人、那个部门可以独力承担的,而是需要整个机关的紧密协作。团结协作才会步调一致,工作才有实效。讲不讲团结,是大局意识强不强、政治素养高不高的体现。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团结协作氛围都非常好,本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也是一个团结协作的班子。我们一定要共同维护和发展这一良好的氛围,严肃认真地对待团结问题。领导班子和每一位领导成员要做好团结协作的表率,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常委会及机关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形成一种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彼此信任、工作协调、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坦诚相见,相互支持。大家因为共同的工作而走到一起,既是工作需要,也是一种

 缘分。要倍加珍惜共同工作的机会,以事业为重,以友情为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二是要加强沟通,相互尊重。工作中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三是要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做事要光明磊落,不弄虚作假,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要通过常委会及机关的团结协作,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建好队伍,务实创新,以过硬的机关作风推进工作 人大机关是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参谋助手,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重要职责。机关工作对于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机关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常委会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水平。机关建设尤其是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都非常重视机关建设,尤其是近年来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廉政等方面的建设明显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总体上是一支值得信赖的队伍,机关工作也是富有成效的。但是,新形势、新任务也对机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努力建设一直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

 市委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很重视,提出组织部门要把市人大机关的干部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机关的干部一视

 同仁,加大交流培训力度,增强人大机关工作的活力。常委会党组要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建设尤其是干部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的配置,合理调整工作职能。给机关的同志尤其是年轻同志多压担子,放手让他们开展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快成长。抓好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使人大机关成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必须强调的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机关,必须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是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保持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认真对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要重视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常委会有效行使职权的基础性工作,各工委、办都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工作、社会热点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调研计划,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交切合实际、有建设性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可靠依据。三是要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人大机关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承担者、实施者,机关工作无小事。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

 精神,不论是办文、办会、办事,都要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落到实处,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四是要积极做好对上下级人大及本级其他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大机关的指导,加强与县(区)人大机关的联系,做好与本级其他机关的沟通,通过卓有成效的协调沟通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五是要有务实创新精神。既要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特点,又要在此基础上消除旧的、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的影响,解放思想,探索创新,不断改同志们,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 xx 新一轮大发展中肩负重大使命,人大机关的任务艰巨而光荣。“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把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作为今后人大工作的新起点,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我相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一定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 xx 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五: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

 中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 2007 年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

  区委:

  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区选出的××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和现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及各镇人大代表到2007年12月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区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对于推进全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对于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省、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社

 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由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在党委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全省各县(市、区)、乡(民族乡、镇)应按照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部署开展工作,于 2007 年 11 月底以前完成本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全市各区、县应按照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于 2007 年 11 月 28 日以前完成本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12 月 10 日前召开县(区)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并选举产生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按照这个要求,我区拟于 2007 年 11 月 21 日以前完成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和各镇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2007 年 11 月 21 日为选举日,2007 年 12 月 5日召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各镇在选出镇人大代表两个月内依法自行确定。

 三、代表名额及素质、结构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我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名额为 262 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个名额由区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选区选举产生。各镇人大代表名额由区人大常委会依照选举法的规定作出决定(名额附后),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出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参照我区选举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做法,代表预备候选人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市人大的要求组织推荐,报区委研究确定。

 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代表选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高度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选出的代表应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好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不能单纯把人大代表当作荣誉职务照顾安排。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差,或者因身体条件、工作情况等限制无法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的,不宜推荐为代表候选人。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按省、市要求,建议我区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工人、农民占 60%左右,知识分子(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程技术等方面人员)占 15%左右,干部占 20%左右;镇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占 75%左右,干部知识分子占 20%左右;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 65%。在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妇女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低于提名人数的 25%;少数民族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

 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所占比例要适当;要适当保留一批政治素质好、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职能力较强的上届代表。为了有更多方面的代表人物参加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代表中的领导干部人数不宜过多,要减少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的代表人数,减少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交叉。

 四、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我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 27 名。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要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要重视提高常委会的整体素质,常委会组成人员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具有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职责的能力。常委会的组成,既要有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也要注意增加有法律知识,熟悉经济、政法、科技、文教等方面工作的同志。在年龄上,要形成梯次结构,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减少兼职委员的数量,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专职人员的比例。

 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㈠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便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的实际需要,依法合理划分选区。按照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每一选区安排选举 1 至 3 名代表。

  选民登记事关公民选举权利,必须严格依法办理。要根据城乡人口居住的新情况、新特点,通过设立登记站和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㈡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我区流动人口较多,人户分离现象比较突出。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工作。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各级选举委员会要多宣传、多发动,并为流动人口参加选举提供便利条件,保障他们积极有效地行使选举权利。

 ㈢做好推荐和提出候选人工作。要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代表和提出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候选人的工作,切实把好推荐关。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凡是依法推荐和提名的候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都应当列入候选人名单,提交选民小组和代表酝酿、讨论。要严格执行推荐和提名、酝酿、公布候选人的时间规定。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候选人要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意见,不能包办代替。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条件成熟的选区,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差额选举。

 ㈣及时做好领导班子调整和有关的推荐工作。这次换届,区、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和组成人员都要依法重新选举或任命。按照省、市委的安排和要求,在推荐领导班子人选时,要注意吸收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党委的意见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方案。

 按照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需要推荐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领导干部,应在选举日的 20 日以前推荐到参选选区,参加选民登记和选举活动。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在两个月内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一届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

 ㈤正确执行代表辞职的有关规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需辞去代表职务的,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协商人大常委会党组后,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经本人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可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镇级人大代表可以向镇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

 ㈥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区人大常委会和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加强检查指导,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这次换届,既要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镇人大代表,又要通过人代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和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为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议区委成立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附后),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换届选举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搞好试点,培训骨干,加强检查指导和具体帮助,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大常委会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建议选举委员会主任由 111 同志担任,副主任由 111111 同志担任,委员由 1111111 同志和开发区、××铝业公司等单位有关领导同志担任。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大梅同志兼任。各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各街道设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名单附后),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负责辖区具体组织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各政党、团体,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把换届选举搞好。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按照“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要求,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社会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

 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紧紧围绕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选举经费

 按照选举法关于“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的规定,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本次选举经费分级承担,直接选举的费用由区、镇两级按总人口人均 1 元至 1.2 元列支,专款专用,不许截留。鉴于我区是中心城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建议按本行政区总人口人均 1.2 元安排。各级政府要将选举经费列入预算,根据选举需要,及时足额拨付,切实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篇六: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严格干部职位职数配备 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 干部职位职数配备管理, 应坚持依法、 规范、 精简、 效能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机构规格、 编制、 职数选拔任用干部。

 未经批准, 各地区各单位不得随意增设职位或变更职位名称, 不得擅自超职数、 超规格配备干部。

  调整省管领导班子职数, 须按规定程序报省委审批。

 调整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直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职数和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 以下简称县)领导班子职数, 事先应分别报省编办和省委组织部审核。

  省直机关和市、 县、 镇(含乡 、 街道)及其工作部门不设置领导助理职位。

 因干部挂职锻炼或特殊专项工作确需临时挂任领导助理职务的, 须事先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 再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置领导助理职位。

 因工作特殊需要配备的, 须事先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核。

 四、 省、 市党委、 人大、 政府、 政协的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室)副主任, 以及县党委、 人大、政府、 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职数, 并严格按规定职数限额配备, 配备职级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县、 镇党委、 人大、 政府不设置秘书长、 副秘书长职位。

 五、 各级兼职的副秘书长、 办公厅(室)副主任和其他领导副职, 应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数量, 一般不得超过非兼职领导职数的一半。

 六、 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只在实行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

 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名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中发[2006]9 号)、《关于沿用部分特殊非领导职务名称的通知》 (组厅字[2007]5 号)和有关规定办理, 不得随意设置或更改非领导职务名称。

  八、 市、 县和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换届或届中调整时园年龄等原因不再继续提名且未到退休年龄的, 作为过渡性措施, 其职务称谓可相应明确为“正(副)市级干部”、“正(副)县级干部” 和“正(副)校级干部”, 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规范领导干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初始提名, 是指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或选拔任用干部的需要, 通过一定的民主方式和程序, 提出拟选拔任用考察对象人选的初始程序、启动环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委(党组)管理的厅局级及以下领导职务, 包括党政正职(指市、 县、

 镇党政正职和省、 市、 县党政工作部门及工青妇等组织的正职)和其他干部(指除党政正职之外的其他厅局级及以下干部)人选的提名。

  (一)一般应在党委全委会成员进行会议推荐(书面推荐)或由全委会成员在同级组织部门提供的多名候选人名单中择优推荐, 以及领导干部谈话推荐的基础上, 结合在有关地区(单位)民主推荐的情况, 通盘考虑初步人选。

 (二)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 由同级组织部门综合提出多于空缺职位的参考名单, 供全委会成员书面差额推荐后, 再按程序提出初步人选。

 (三)遇有特殊情况时, 也可由党委常委会从条件比较成熟的干部中择优提出初步人选,但事先应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 民主推荐工作的意见 民主推荐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实际人数须分别超过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和五分之四方能进行。

  民主推荐前, 应通过适当方式, 公布职数配备、 职位空缺、 班子建设的结构要求等情况, 公开拟配备职位资格条件、 推荐程序与方法, 公布符合条件干部的基本情况、 近 3 年年度考核等情况, 增进参会人员对被推荐人选的了解。

 个别谈话推荐的内容、 要求等应事先通知谈话人。

 谈话推荐时, 既要推荐人选, 又要讲明推荐理由。

 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推荐内容, 应整理形成书面材料。

  省直单位民主推荐省管领导干部人选时, 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 100 人, 本单位干部人数少于 100 人的, 应由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一般为所在单位的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谈话推荐人数不足30 人的, 一般应按有关要求扩大谈话推荐人员范围。

  会议投票推荐得票未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 经党委(党组)与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 进行第二次会议投票推荐。

  列入第二次会议投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 由党委(党组)商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结构需要, 从得票靠前的人选中, 按不低于选拔名额 1:

 2 的比例(拟选拔 2 名以上的按不低于 1:

 1.5 的比例)确定。

 推荐票上的初步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投票推荐前,一般应由初步人选分别进行自我介绍和述职述廉。

  参加第二次会议投票推荐的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

 在地级以上市、 县(市、 区)推荐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 参加人员一般为同级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 人大、政府、 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纪委副书记、 法院院长、 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在省直单位推荐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 参加人员一般为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本单位干部人数不足 50 人的, 由全体干部参加)。

 推荐其他职位的参加人员, 参照上述范围确定。

 六、 坚持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必须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确定。

 其中, 拟提任同级部门副职和下级党委、 人大、 政府、 政协班子副职以及非领导职务的, 经与组织部门沟通后, 一般由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

 重要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确定后, 要及时向党委全委会成员通报。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般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一)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应到会(应谈话)人数三分之一的;

 (二)近 3 年内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 不称职或不定等次的;

 (三)经核查发现有“拉票” 行为或搞非组织活动的。

  经第二次会议推荐后未能确定考察对象而空缺的职位, 一年内不得在该地该单位启动该职位的推荐程序。

  要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纪律监督。

 凡通过宴请、 送礼、 安排消费活动、 打电话、 发短信、 当面拜访等形式, 或委托、 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 或通过举办同学、 同乡 、 同事、 战友等联谊活动, 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 均属拉票行为, 必须坚决禁止。

 对拉票行为, 一经查实, 相关人员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 巳列为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一律取消资格, 己任职的一律作免职或责令辞职处理。

 对参与、 帮助他人拉票的, 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进行处理。

  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 第三条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民族、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专业职称、 现任职务及时问、 确定为何种职务考察对象等情况。

 考察对象拟交流任职的, 可不写具体的拟任职单位。

  (二)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对象、 个别调整时拟新进市党政班子或拟提拔担任市级领导班子成员、 纪委副书记和“法检” 两长考察对象的公示通告, 除了 在本单位张贴外, 还应通过所在市的机关报和电视台刊播;

  (三)其他考察对象的公示通告, 一般在其所在单位(部门、 系统或地区)公开张贴;

 (四)在现工作单位任职未满 3 年的考察对象的公示通告, 应当在其现工作单位和上一个工作单位同时张贴。

 考察工作结束后, 可通过适当方式向反映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反馈有关核实情况。

 各地级以上市、 县(市、 区)党委管理干部考察对象和省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处级干部考察对象的公示工作, 参照本办法执行。

 省管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 有关事项试行办法

  第五条

 省管干部考察预告发布后, 考察组应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如实填写《摄告丧》 并在表上签名, 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主要负责人签名、 党委(党组)盖章确认后及早报送考察组。

  第六条

 考察组在考察干部时, 应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项认真了解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告表》 各项内容。

 对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的, 应及时请本人说明; 对本人填报的情况与考察了解的情况不相符的, 要及时核实、 形成结论。

 对有关情况的核查工作, 可视情请有关职能部门协助; 对不如实填报甚至瞒报有关事项的考察对象, 应采取暂缓考察、 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等办法及时处置。

  各地级以上市、 县(市、 区)党委管理的干部考察对象和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处级干部考察对象, 结合实际, 参照本办法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两评议” 试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一报告两评议”, 是指各地级以上市乖县(市、 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时, 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并在全委会成员中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对本级党委年度新任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等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会议人员为本级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

 列席会议人员为不是本级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的人大、 政府、 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副书记、“法检” 两长, 以及党政工作部门正职和下一级党政班子正职:

 本级民主党派、 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部分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第四条

 “一报告” 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情况、 主要做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等。

 可采取专题会议报告的形式, 也可作为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的一项专题内容。

  (一)新任的下一级党委、 人大、 政府、 政协正职和本级党政工作部门正职;

 (二)新任的高校、 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

 (三)其他主要领导干部。

  民主测评结果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本人反馈, 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对“满意” 和“基本满意” 率合计低于 70%的, 当年的年度考核一般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对“满意” 和。

 基本满意” 率合计排名靠后或“不满意” 率高于 30%的, 党委组织部要作具体分析, 有针对性找干部本人谈话, 如不胜任现职的应及时调整。

篇七:人大主任换届年龄规定

政领导干部年龄规定  一、《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五年, 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 不再推荐、 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职务累计达到十五年的, 不再推荐、 提名或者任命担任规定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

 该文件同时还规定, 党政领导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达到退休年龄、 健康原因、 辞职或罢免等情况者, 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二、 国家级正职有:

 国家主席、 副主席, 总理、 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 军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三、 国家级副职有:

 中央政治局委员、 候补委员, 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央纪委书记、 副总理、 国务委员、 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 近年来, 国家级领导在职年龄一般不超过 7 0周岁,退休年龄没有相关规定, 大概是 7 5 周岁左右, 要根据一届中央、 人大、 国务院、 政协的任期需要党中央决定。

   

  五、 省部级党政正职领导是 65 岁, 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 3年, 所以大多数 68岁; 省部级副职是 65岁, 但 60岁以后要安排人大、 政协等“二线”。

   六、 中共中央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和政治局常委“七上八下”(即常委年满 68周岁退休, 67岁及其以下则可连任)

 的退休制度

   七、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书记、 省长任职规定:

 62岁可新(升)

 任, 63岁可连任, 64岁不留任, 65岁必退任。 换届年龄到职规定:

 省委书记、 省长 65岁, 纪委书记 63岁,其他常委 60岁。

   八、 大军区以上级别的高级将领没有明确规定的退休年龄。

     在县里:

  科员(也就是你这个主任)

 男 60、 女 55、  副乡科级男女均 50、 正乡科(也就是县里的局)

 男女均 52周岁、  

  副县(副处)

 男女均 55 正县正处男女均 58、 其实女的一般也就给个高一级的待遇55岁彻底退休抱孙子了  在地级市里:

  科员(也就是你这个主任)

 男 60、 女 55、  副乡科级男女均 50、 正乡科(也就是县里的局)

 男女均 52周岁、  副县(副处)

 男女均 53 正县正处男女均 55 副厅局级 57岁, 女的不多 正厅局级 58岁, 特殊的 60岁退休, 部分专家教授例外  省里:

 副省部级 60岁, 男女一样 正部级 65岁, 男女一样  副国级 68岁, 男女一样, 少数民族的时间可以延长  年龄小于 68周岁才可以进入尝委, 正果级, 干一届 7 3退下来, 65岁以前进去的 7 0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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